常德市关于对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网上在线处理的通知
来源:中国常德 更新时间:2012-04-14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网上在线处理的通知 

常政办函〔2007〕106号

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促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的通知》(国信〔2006〕2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网上在线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在线处理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及实施单位
    按照“自愿申报,先易后难,分批推行”的原则,2007年、2008年,实行网上在线处理的行政审批项目共52项,涉及单位26个(见附件)。各单位要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对相关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网上在线处理,并不断总结经验,扩大实施范围。暂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单位要积极探索,尽早实行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在线处理。

    二、网上在线处理实现的基本功能
    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在线处理必须实现以下基本功能:能够向申请人公示行政审批项目、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报资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法应当公开的审批结果,提供相关表格(文书)下载服务,接收申请人的电子版申报资料,向申请人反馈电子版申报资料的预审结果,能够有效提高行政审批中形式审查的效率。各实施单位要根据电子政务的发展水平,结合行政审批项目特点,积极探索实现其他功能。
    三、网上在线处理运行模式
    网上在线处理软件为市政务中心网站(www.cdzw.com)的网上申报服务系统。市政府门户网站、各实施单位网站要与网上申报服务系统建立链接,并在首页显著位置开通网上申报栏目。申请人从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中心网站、各实施单位网站均可进入网上申报服务系统,通过该系统传递电子版申报资料至各实施单位驻市政务中心窗口,窗口审查电子版申报资料并反馈预审结果。已经使用其他软件实施网上在线处理的单位要与市政务中心衔接,落实好与网上申报服务系统之间的对接工作,实现全市网上在线处理运行模式的基本统一。
    四、网上在线处理工作要求
  (一)各实施单位驻市政务中心窗口要根据系统提示及时接收电子版申报资料,自资料进入系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并反馈预审结果。对申报资料不齐全的,窗口要实行一次性告知。
  (二)各实施单位驻市政务中心窗口要全部接收申请人预审合格并与电子版申请资料形式一致的纸质申报资料,并迅速转入实质审查阶段,严禁预审结果有名无实。
  (三)各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在线处理工作,其信息工作机构和行政审批工作机构应共同参与,相互支持,抓好落实。
  (四)市政务中心、市信息化办要主动收集各单位意见,积极搞好系统升级;对各单位实施网上在线处理情况,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附件:网上在线处理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及实施单位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