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消防工作运行方式将作重大调整
来源:深圳特区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深圳特区报讯(陈震)昨日从市消防局获悉,市消防部门对深圳市消防工作运行方式作出重大调整,多项举措规范消防审核执法程序,增加消防工作透明度。

    防火监督和消防审批实现分离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提高工作效率,市消防部门对防火、建审部门的职责权限进行了重新划分,实现防火监督和消防审批分离,检查和处罚分离。

    今后,消防防火部门不再承担消防建筑审核审批职责,全市各消防大队均成立了临时机构——建审科,专门行使辖区的消防建筑审批权。市消防局防火处不再直接受理辖区防火安全。

    长期以来,消防部门防火、建审均是敏感岗位,人员都属于“终身制”。今后,这一现象将一去不返。警方将通过考试、考核、考察等方式,对现有敏感岗位的人员实行向非敏感岗位的交流,并形成制度,定期分期分批交流。

    申请消防审批先领告知书

    长期以来,市民群众在向消防部门申请消防审批之时,常遇到这样的困扰:过于专业的消防知识,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店铺该怎样设计才能合格。一些二次装修的商家,甚至不知道该怎样填写表格……于是他们一次又一次找消防部门。

    为有效地杜绝消防审批过程中的不廉洁行为,消防部门目前已经对所有消防审批、验收、检查的规定和相关程序重新进行了规范、完善,并将所有程序和规定全部向社会公开,以增加消防审批工作的透明度。

    今后,对各项消防申请、受理和管理,消防各部门都必须向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和消防重点单位提交《办理消防行政许可业务告知书》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知书》,告知要通告审批的具体条件和内容。该告知书是民警审批、验收和检查的依据,也是申请单位和个人及被检查单位行使权力和义务的依据。

    市消防局还将成立消防专业技术委员会,专门负责消防业务的咨询、监督和仲裁。申请单位和个人及被检查单位如果认为民警有执法不公、故意刁难等行为,可向该委员会咨询、投诉,电话为83218551。

    收红包受严惩送红包停审批

    为严肃消防队伍纪律,规范消防民警执法行为,市消防局决定在全市消防执法队伍管理中实行“零容忍”制度。具体是指,严禁消防民警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和手中的权利“收受钱财。一经查实,不论职务高低、不论什么岗位,一律实行“零容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最严厉的处分。同时对送红包的企业和个人,一经发现,立即组织调查,调查期间停止接受其向消防部门呈报审批项目申请。一经查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停止办理具体行政许可事项一年或者三年。

    建立消防重点单位“黑名单”制度

    从现在起,市消防局每个季度将对全市消防工作进行一次分析、点评,对该季度中检查发现存在有严重安全隐患的消防重点单位,列入黑名单,作为重点管理对象。同时在媒体曝光。

    警方表示,从现在起到明年5月30日,警方将用半年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普查登记及大检查工作,切实摸清深圳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最大限度消灭火灾隐患,为深圳市消防管理工作实行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