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四种意识 正确把握组织工作
来源:中国人事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贵州省铜仁地委委员、组织部长 雷甘霖 

  新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下,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如何正确定位、高效履职,适应新要求?笔者认为,应在强化四种意识上下功夫。

  强化全局意识,把握组织工作的政治性。组织部长要提高全局意识和战略思维,在党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大格局下统揽和谋划组织工作,跳出就组织工作抓组织工作的误区,既要将组织工作融入到党委、政府的工作全局进行思考,又要在服务全局中审视组织工作的效能,使组织工作的谋划和实施有的放矢;既要立足全面了解和把握党委、政府的整体工作态势,又要注重思考组织工作的当前进展,谋划好今后一个时期的组织工作。组织部长在履行职能时,既是组织者,又是一线指挥员,直接向党委和书记负责,向部门负责。要主动加强与书记的交流与沟通,深刻领会党委在驾驭全局中的工作理念和战略重点,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为党委提供决策参考。在党委干部工作政策的出台、党的先进性建设工程等方面,要跳出部门职能管理的圈子,站在党委的决策层面,按照党委的总体意图,开展好各项组织工作。

  强化沟通意识,把握组织工作的政策性。组织部长作为干部政策法规的具体执行者,必须准确地把握好干部政策的严肃性和原则性,做到依法依规行使职权,遵循原则管理干部。要运用政策确定干部工作原则,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的原则要求,结合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对干部的选任、交流和转任非领导职务等调整方案,客观确定原则,用政策原则规范决定干部的进退留转,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组织部长应注重协调沟通,有关干部人事方面的议题,要履行好与常委、委员间的协调沟通责任。干部方案制定前,主动征求常委、委员的意见;常委会讨论研究干部方案前,对调整方案可以适当形式征求意见;对提请全委会决定的干部方案,会前可以适当方式将干部选任原则、常委会初步意见等情况与全委会成员进行原则性沟通,增强全委会成员对调整原则的认同度。

  强化创新意识,把握组织工作的导向性。要用新的导向引导干部敬业创业。组织部长履行识人选人的重要职能,要在《干部任用条例》的原则下,在强化干部管理、完善考核体系、规范选任机制和提升干部素质上,探索创新公正识干部、公开选干部、公平用干部、素质强干部的具体措施办法,努力构建广纳贤才、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干部选拔任用新机制。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要贯穿群众当裁判、赛场选贤才、党委选拔任用的指导思想,让优秀干部有奔头、艰苦岗位干部有盼头、年龄偏大干部有想头。要不断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借鉴信息化等科学方法,加强对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等难点问题的探索,着力推进方式方法和制度创新。

  强化规范意识,把握组织工作的能动性。组织部长要遵循组织工作的原则和运作程序,规范组织工作的操作流程,充分把握好纵向沟通、横向协调的各个环节,注重每一道程序的各个细节。对应党委领导体制的变化,组织部长应注重工作节奏和进度的科学把握,强化组织部门的能动作用。要突出工作重点,紧紧抓住党委关注的主要工作和工作的主要方面,把握组织工作的常规工作与重点工作,明确相关责任,发挥组织部门在干部培训、人才管理以及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整合组织工作资源,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