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规范党政机关培训不准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成都12月24日电 (记者 魏贺)“电子政务与网络信息安全培训,2980元/人;高级会计业务认证培训,3200元/人”……今后,各种名目繁多、收费昂贵、令基层单位苦不堪言的所谓“党政机关干部培训班”,在四川很可能会“偷鸡不成蚀把米”。

  四川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省监察厅、财政厅、人事厅、物价局近日联合出台《四川省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违规培训办班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今后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以颁发证书为前置条件、强迫有关人员和单位参加培训学习的,将受法律追究。

  12种行为被界定为违规,违者将分别给予责令停办、责成清退违规收取费用和行政处罚等处理。同时,单位领导、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办法还特别指出,各主管部门及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失职渎职的,也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这也是四川省针对党政机关“乱办班”问题出台的第三份规范性文件。记者从四川省纪委了解到,从2005年开始,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新三乱”问题就被列入纠风专项治理。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2005年当地各乡镇参加分管工作的副职培训、新分配高校毕业生培训、党政网培训、乡镇党校副校长培训等各种上级培训达20多项,最高收费标准为3000元/人,各乡镇共缴纳各类培训费90多万元,个别上级部门办班培训甚至发文件规定参训人数。同年开展的全省行政机关“新三乱”治理整顿中,共纠正、取消违规培训办班228期,涉及金额近300万元。

  “但是如果没有一个制度性的规范,还是不能治本,过后又会反弹。”据四川省纪委纠风工作室介绍,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违规办培训班,其根源在于有些部门受利益驱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以培训办班之名行乱收费之实;特别是主管部门对培训计划、培训立项、收费标准、审批程序等缺乏规范和监管,使乱办班无据可依、无据可查。

  对此,四川省纪委、组织部、物价局相继出台了三份规范性文件。2006年8月,省委组织部和人事厅制定《关于严禁借干部教育培训之名乱办班乱收费的通知》,规定了“哪些班能办,哪些班不能办”;10月,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出台《四川省短期培训办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从培训计划、立项依据、收费许可、收费标准入手,加强规范管理。

  四川省纪委纠风工作室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两份文件规定了办班要经过严格审批,还制定了每人每课时不得超过10元这个最高收费标准,基本上杜绝了短期培训动辄收费两三千元,甚至把班办到俄罗斯、新马泰的现象。而此次由省纪委和省监察厅牵头制定的《四川省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违规培训办班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更着眼于长效机制建立。省纪委纠风工作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党政机关违规乱办班,加重基层单位和群众负担,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治理的关键不在于查处,而是要设立一道防线,健全我们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