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旭人在全国税务系统视频会议讲话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谢旭人在全国税务系统视频会议上强调 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加强税务机关自身建设 推进依法行政和管理创新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和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国家税务总局9月29日召开全国税务系统视频会议,部署加强税务机关自身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管理创新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讲话中强调,全国税务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认真贯彻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推动税务部门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圆满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崔俊慧就开展2006年税收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做了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总会计师宋兰出席会议。中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长贺邦靖主持会议。

  谢旭人说,前不久,国务院召开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温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从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自身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自身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管理创新,促进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

  谢旭人指出,要切实转变职能,规范行政行为。一是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各级税务机关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依法行政基本要求,树立正确的税收法治观,不断提高依法、规范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禁止转引税款。二是进一步强化科学管理。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强化税源管理,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与效率,推进管理创新,全面提高税收科学管理水平。三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理顺税务机关上下级之间和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建立部门配合协调机制。实现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良性互动,形成既有分工合作,又有协调制约的有机结合。

  谢旭人要求,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健全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要坚持重大问题的集体审议决策制度;要不断扩大决策的民主化程度;要加强税务机关各职能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要改革和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程序,确定更为严格的审批规则。二是把握制度建设规律,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现行制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在制发新文件时避免重复类似的错误。要严格遵守法制统一原则,不得超越法定权限擅自制定政策,对地方党政部门制定的违规涉税文件,要主动提出意见并依法拒绝执行,同时必须报告上级税务机关;对那些重复交叉、互相矛盾或明显不合时宜的制度要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三是建立决策评价反馈机制,完善决策监督制度。要探索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异议处理机制,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违法或不当的意见,要通过规范、有效的方式及时给予解决和回复。要完善决策监督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决策责任制度,对决策失误或违法违规造成重大损失的领导干部,严格追究责任。

  谢旭人指出,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一是丰富公开内容。凡是税务机关办理行政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把影响税收工作的“难点”,涉及纳税人和税务干部切身利益、普遍关注的“热点”和影响执法公正的“关键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二是完善公开形式。要按照“简便、实用、快捷”的原则,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公开,提高公开效果。三是规范公开程序。要严格按照公开步骤实施公开。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对于不能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事项,必须说fe8明理由,并报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变更、撤消或终止公开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及时告知公众。四是健全公开机制。要健全组织、强化责任,各级税务机关党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要各负其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要加强制度建设;要定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纳税人和干部职工的意见或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要积极从政务公开中发现问题,加强检查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考核挂钩,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谢旭人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把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的抓手,以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为重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国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给予了充分肯定。税务机关要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把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工作引向深入。一要进一步加大推行力度。不仅一线执法人员要实行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和各个管理部门也必须实行责任制,把领导和管理责任的落实作为推行执法责任制的重点,逐步建立和完善税务行政问责制,加强统筹协调,做到“五个结合”:将对程序法内容的考核与对实体法内容的考核相结合;将执法责任制考核与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相结合;将责任追究与绩效考评相结合;将注重计算机考核与人工考核相结合;将执法责任制与其他配套机制相结合。逐步建立执法风险、执法责任、执法激励相互结合的责任激励机制。二要做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坚持将计算机自动考核系统作为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突破口,不断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各项税收业务和税务系统的全覆盖。

  谢旭人指出,要惩治与预防并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一要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着力解决税务人员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服装制作、票证印制、信息化建设、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税务师行业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固定资产处置等领域以权谋私、接受或为亲朋好友介绍商业贿赂的问题。探索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对已发现的案件和问题,查找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原因,从机制上堵塞漏洞。二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构建有效的廉政监督机制并严格贯彻落实;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税务系统责任追究制度。三要加强“两权”监督制约。加强对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控,将“两权”运行的各环节都置于计算机的监控之下。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积极配合审计等系统外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监察、司法、财政等部门及新闻媒体的监督。

  谢旭人最后强调,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一要积极创新,扎实工作。坚持把创新作为推动税收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忠实履行职责,坚决克服工作中大而化之、粗糙马虎的现象,做到抓紧、深入、细致、务实。增强大局观念,坚决避免那些只顾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行为,切实加强协作配合,保证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二要联系群众,服务基层。部署工作要充分考虑基层的实际情况,增强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热情关心基层税务干部的工作和生活。认真做好领导接待日工作,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干部职工的困难和疾苦。对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耐心细致解答,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解决好。三要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建立健全领导督查与职能部门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避免只布置不落实或抓而不实,确保抓出结果、抓出成效。完善税务干部考评机制和指标体系,树立正确导向,发挥奖优、治庸、罚劣的激励约束作用。

  崔俊慧在部署2006年税收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时说,2005年财政部专员办对各地中央财政收入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向国务院上报了《2005年中央财政收入监管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按照温家宝总理的批示精神,税务总局针对专员办反映的问题,已督促有关地方国、地税局整改并上报情况。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领导指示,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有关地方开展一次税收专项(专案)执法检查,这既是贯彻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的重要任务,也是实践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的重要举措。总局已制定了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有关地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展工作,针对本地区的问题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总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分赴相关省市进行督促检查。有关地方要认真整改,在检查中要做到边检查,边整改,边分析,边总结。要强化整改力度,严格过错追究,并认真做好统计、分析和总结,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江苏、安徽、山西省国税局、广东、北京、甘肃省(市)地税局负责同志分别从加强税务机关自身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管理创新的不同侧面介绍了各自的做法和经验。总局机关各司局负责人,各省、自治区88、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地市税务机关领导成员,县(区)税务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及各级税务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