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配偶子女从业公示是打造阳光政府第一步
来源:新华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从近年来发生的诸多腐败大案来看,不少领导干部的配偶和子女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往往很坏,要么是助纣为虐,要么是把领导干部本人硬拖下水。因此,以党纪、政纪约束领导干部的配偶和子女势在必行。为树立良好的政风行风,湖南省将 2007年列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湖南省纪委1月7日向外界通报:截至去年 10月底,全省共有19244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申报了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并按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示。( 1月8日《新京报》)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说:"一切拥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有道是,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有的干部不是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而是乐于权力寻租。有的干部把不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安排到实权部门,或者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大开方便之门,让配偶子女打着自己的招牌谋取私利。在我看来,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从业情况暴露在阳光下,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也是从源头约束官员贪腐行为的一项积极举措。不仅便于有关部门掌握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也有助于公众参与权力监督,树立对政府依法行政的公共信仰,消除公众对政府的怀疑空间,约束公共权力不被私用。更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建设透明、诚信、廉洁的责任政府。

    虽说公示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涉及到个人隐私的问题。但是领导干部作为公众人物与公共权力的行使者,群众有权利监督其如何使用权力。在一定意义上讲,干部的隐私空间应该比普通公众小一些,其配偶子女的有关信息并非单纯的个人隐私,而是一种公共资源。公众有权知晓这种公共资源。在这方面,笔者觉得美国上世纪 70年代通过的《阳光普照法案》值得借鉴。该法案规定:公务人员必须保证对社会的"普惠"原则,也就是说拥有公众权利和公共资源的人,必须要尊重公众的知情权。领导干部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讳莫如深。

    当然,我们应该看到,公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只是落实社会监督,打造阳光政府的第一步,如何让公共权力真正受到监督与制约才是问题的关键。从长远来看,不仅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要公开,其财产收入情况也要公示。而且如何界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示"的范围,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如果有关信息只限定在有关部门内部与少数人中间公示,不仅公众的知情权得不到满足,其监督效果也将大大减弱。      

    因此,笔者认为,一方面,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公示制度应该得到认真落实。比如对干部隐瞒、虚报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违规安排配偶子女工作,如何防范、如何问责,都应该有周到的制度安排。另一方面,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不能局限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而应该扩大公示范围。比如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质询,等等。关于"接受公众质询"这一点,在将于今年 5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可以找到依据:"除了条例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只有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从内部公示向外部公开推进,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才能真正实现从内部监督向外部监督的转变。  公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才能成为制衡权力滥用的利器。   

胡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