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体系建设“湖南模式”开全国先河
来源:潇湘晨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潇湘晨报1月21日讯(记者 龙源)2007年10月21日,长沙市建湘新村,66栋的居民周建祥有幸成为湖南省凭信用购车的第一人。
  
  这天上午,湖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与浙江金大电动车公司联合在长沙市开福区东风二村社区举办“信用进社区”信用销售活动。52位市民凭个人信用记录开走了电动车。他们与厂家约定,试用一个星期后,如满意全额付清购车款,如不满意或发现质量等问题,可以退换。一周后,45位车主如约付了车款。
  
  信用销售迈出的这一小步,犹如一块试金石,既是对湖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的一次检验,也是对湖南信用环境、公民诚信的一次考验。
  
  而在此之前的6月7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一纸《关于加快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引起公众热烈反响。通知明确要求,政府采购部门、业主、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和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各级行政机关、公用事业单位、行业管理机构、行业组织在日常监督管理、表彰评优、安排和拨付有关补贴资金等工作中,金融、证券、保险等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都必须查询“湖南省信用信息系统”记录的企业及个人信用信息,并采取相应的激励优惠或惩戒限制措施。
  
  这是全国首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省级方案。湖南还出台专门管理办法,对信息的采集利用进行严格规范,以免侵犯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个人或机构的不良信用记录划分等级,最长存7年。
  
  昨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黄卫东说:“如今,湖南公民信用意识大幅提升,人们开始明白,凡与信用有关的,都将被记录在案。诸如企业违反法规以及拖欠工资、债务、社会保险费等,个人恶意欠缴水电费、拖欠信用卡账款、不按时缴纳电话费等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将成为不良信用记录。”
  
  在本次政府工作报告中,社会信用体系的“湖南模式”首次被提及。2004年开始,湖南省以“三库一网一平台”为构架,建设社会信用体系,被誉为“湖南模式”。“三库”指的是由人民银行总行建立的企业和个人征信数据库,工商部门管理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公安部门管理的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一网”指的是“湖南信用网”,主要面向公众提供相关咨询及资讯服务;“一平台”指的是以湖南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为基础搭建的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湖南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将企业与个人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融为一体,让公众共享信用信息,从而构筑了一道坚实有效的社会信用“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