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建设系统“四公开”打造阳光工程
来源:泰州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作者:记者  朱敏丽    

     本报讯(记者  朱敏丽)昨天,记者在跟随市纪委常委集体调研城建过程中了解到,去年,我市城建系统通过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房屋拆迁行为、招投标操作过程、工程监管内容“四公开”,确保各项工程成为“阳光工程”。


    去年,由市建设局承担实施的中心城市建设项目总投资达37亿元,城建项目近30个。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局均做到“四公开”。由该局主办的32项行政许可事项,在政府网站、局网站及办公场所公开许可依据、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和责任人。在房屋拆迁方面大力推行“阳光拆迁”,从去年开始实行拆迁许可公开听证会制度,让拆迁全透明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在招投标方面,在全省率先开发了评标专家语音通知系统、投标人IC卡报名系统,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在工程监管方面,着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公开许可证办理程序和办法、公开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和办法。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国华充分肯定了建设系统在城建尤其是规范城建行为方面所做的努力。陈国华说,城建系统所做的每一项工作、工程都与民生密切相关,希望建设系统把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到城建的方方面面,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以高度的责任心把实事办好,把每一项工程打造成优质工程、廉政工程。


    市纪委常委班子成员还集体察看了大浦小学游园、区域供水泰州三水厂改扩建工地、市文化中心建设工地、市工程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