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未还清可落户 一代证有效期内能用
来源:彩龙中国 更新时间:2012-04-14

 

 作者:刘晶晶    
  核心提示:“外省人如何办理二代证?”“我的房子还没付清贷款,可以申请落户吗?”近日,不少市民针对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办理二代证、昆明市不能及时领取二代证等问题,或打电话或在政府电子政务网提出问题。昨天,省公安厅
治安管理总队基层基础处领导详细解答了部分疑问。

  户籍新政


  云南不大规模更换户口册

  1、全省2008年起正式施行“一元制”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非农业户”等的划分,统称“居民户”,是不是以后不存在农民了?

  答:我省实施的“一元化”户籍制度改革,“在全省取消‘农业户’、‘非农业户’及其他类型户的划分,实行‘一元制’户籍登记管理制度,统一登记为‘居民户’”。“二元制”户籍登记管理模式改为“一元制”户籍登记管理模式,只是对户籍登记方式的改变,并不会也不可能改变城市和农村的客观差别,更不会改变每个居民的社会职业、实际登记户籍关系的居住地环境等客观事实,城乡差别的客观事实并没改变。即,如果你登记户籍关系的居住地是在农村,依靠农业生产手段谋生,那你的社会职业还是农民。所以,并没有取消“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存在的事实,市民对于“农民不再存在”的理解是不正确的。

  2、是否需立即更换为“居民户”?

  答:为减轻群众负担,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后不施行大规模更换户口册的做法,而是采取在今后长期工作中逐步更换的办法。对需要更换户别为“居民户”的公民,可按自愿原则到派出所更换。

  3、与配偶居住在云南某市,能否投靠落户?

  答: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取消了对夫妻投靠落户的婚龄等限制,但必须在夫妻共同生活的前提下,按迁移落户准入条件提供投靠方有合法固定住所和不需领取“低保”等相关证明材料。

  4、户口在单位集体户,能否将户口迁至父母处?

  答:除残疾人外,有独力生活能力的成年人原则上不能按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户口。建议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

  5、今年即将毕业的大(中专)生,毕业后户口可迁到哪?

  答:按我省新的户改制度,省内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工作单位在驻地无集体户口及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入其单位驻地或临时居住地派出所建立的“直管公共户口簿”落户。

  6、和兄弟合资买了一套房子,产权人是兄弟,自己能将户口迁到这套房子上?

  答:两个以上非直系亲属的自然人合资购买一套住宅的,只允许房屋所有权证其中的房屋所有权人一个家庭迁入户籍关系。兄弟属于旁系亲属,因此不能迁移户籍关系到这套住房上。

  7、到某派出所咨询,民警说户籍新政是空政策,他们未接到文件,还按老政策执行。

  答:派出所的说法不对。2007年9月3日,省政府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2008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昆明也不能例外。如果派出所发生拒不执行全省的户籍制度改革,公民可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我们会认真查处。

  8、有固定工作和稳定的经济来源(不需领低保),已通过贷款方式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由于房贷未还清,产权证目前还抵押在银行,请问能将户口迁移到住房处吗?

  答:银行按揭贷款买房的,其房屋所有权应属购房人。过去社会上有一种偏见,认为银行按揭贷款买的房,其产权不属于购房人。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因为从法律角度上说,购房人正是因为取得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银行才可能接受这种以产权抵押关系的贷款。按揭贷款后,银行与贷款人之间,是一个经济上的借贷关系。同时,在按揭结束前,贷款人没有独立的房屋处分权。也就是说,贷款人需要改变房屋所有权时,必须得到银行认同。但并不会因为有银行作为第三者出现,就改变房屋的权属关系。因此,银行按揭贷款买房的,若要申请落户,按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规定,这种情况已满足迁移落户的两个准入条件(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经济来源)。可由银行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贷款情况、还贷情况(信用度),也就是个人的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等,再加上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向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落户。(注:此条政策系云南省的政策,记者昨天从省公安厅获悉,由于昆明市具有特殊性,故昆明市的相关落户政策在执行时有所不同,但两者并不相矛盾。根据昆明市的具体细则,落户申请人须付清按揭房贷,且提供房产证原件)

  9、买了一套建筑面积较小的二手房,请问能将本人及家人户口迁到二手房那里?

  答:按省政府户改政策,购买住房(含二手房)并办理产权的,可以接迁产权人本人、配偶及由其供养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落户。但如果已实际居住人口的住房建筑面积小于我省城镇居民上一年度人均住房面积(2007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28.24平方米)2倍的,不能接迁父母。

  10、户口从云南迁到其他省市,但迁移证已过期4年仍入不了户,现在想回云南入户该咋办?

  答:原则上迁入地公安机关同意迁入并开具准迁证后,迁出地公安机关才会开具迁移证。对于这种情况,如果是迁入地开具了准迁证却不办理迁入落户手续,可向迁入地公安机关反映解决;如果在迁入地未开具准迁证的情况下迁出地公安机关开具迁移证,可向迁出地公安机关反映解决。建议尽快向公安机关反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