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药监信息化一路走来
来源:霍邱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霍邱网(闫士红)所谓药监信息化是指以计算机技术为依托,对药品监管各项工作实现操作电子化,系统内不同层级、不同地域的单位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从而提高监管效能的一种全新的管理方法。霍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不断努力,初步探索出一条符合基层监管工作实际的信息化建设之路,提高了监管效能,提升了监管水平,尤其是增强了应急处理能力和对假劣药品的预警能力。

“两条腿”、“四个车轮”

  据统计,该县面对的各类监管对象近2400个,其中90%分布在偏远农村,而与此相对应的是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仅有执法人员14人,监管比例为1∶170,这无疑大大增加了监管难度。

    此外,绝大多数监管对象分布在偏远的农村地区,执法成本高而应急反应能力较低。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该局共出动执法车辆280多台次,执法人员超过1000人次,市场巡查2500多户次,其中行政处罚案件近200起,行政执法专项支出15万余元。平均每户执法成本为60元,每起案件成本为750元,执法成本较高。加之执法装备落后,仅凭“两条腿”和“四个车轮”搞监管,在应对紧急事件时,反应速度慢,处理措施滞后,难以及时有效地控制问题药品。现在药品流通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走票”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如果能够有效控制主要的药品流通渠道,就能大幅度提升药品安全水平。

“一网、一库、一系统”

  该局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框架是“一网、一库、一系统”。“一网”是指建立稽查协作信息网,实现与兄弟单位之间的稽查信息共享;“一库”是将假劣药品信息整理、汇总,建立假劣药品信息库,相当于电脑杀毒软件中的“病毒库”;“一系统”是设计开发一个电子监管系统,将涉药单位的药品购进、销售和使用等信息即时导入系统中,实现对药品流通的电子监管。按照科学监管、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基层实际的原则,该局计划该项目总投资15万元。此外还要建立药品监管电子系统,实现对药品流通、使用等环节的远程监管、即时监管;建立门户网站,实行政务公开;实现办公自动化;开发药监稽查文书系统;建立网上业务系统。

“四步走”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该局信息化建设工作分“四步走”:第一步(2007年1月~5月)为设计、开发阶段。第二步(2007年6月~9月)为一期工程调试、运行和完善阶段,将县内3家药品批发企业、2家县级医院和1家最大的零售药店纳入电子监管。第三步(2007年10月~2008年3月)为一期工程完善及二期工程实施阶段,对电子监管系统进行优化、扩充,将全县所有的批发企业及分支机构、乡镇中心卫生院和城区较大规模的零售药店纳入电子监管;设计开发药监网站。第四步(2008年4月~8月)实施三期工程,将全县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和具备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纳入电子监管范围。目前,一期工程已经完成,二期工程正在稳步推进。

“五大模块”

  电子监管系统的主要功能模块包括:一是企业购进、销售药品数据管理。企业及时将药品购进信息及销售信息导入该系统,系统自动将导入的数据与假劣药品库进行对比。二是假劣药库。信息来源主要是各级药监部门的质量公告、协查通报和本局查获的假劣品种。三是监管重点品种库。将重点监管品种录入系统中,系统可自动跟踪重点监管品种的购进和流向情况,也可以定期不定期地对企业的经营和使用情况进行查询,密切关注其流向。四是企业基本数据资料。将辖区内涉药单位的基本数据录入系统,对其变更信息、违法违规信息随时记录。五是信息发布和获取。可以在系统内单向或多向发布监管信息,企业也可以向该局或者其他用户发送信息,通过这个功能实现系统内的互动。

预计系统全部运行后,辖区内所有药品批发企业、分支机构、县及乡镇卫生院、较大规模的零售企业都将纳入电子监管范围,一旦发生紧急事件,药监局会在第一时间掌握药品流向和库存情况。此外,可以随时了解企业的药品购进及销售情况,每年对企业不定期巡查和抽检,实现对药品质量的控制。通过假劣药库的自动比对功能可以及时发现假劣药品,杜绝其进入流通领域。通过对药械使用情况和假劣药械分布情况的分析,确定重点监管的品种和厂家,对市场进行有重点地监管。将各级药监部门的质量公告和本局发现的假劣药品录入数据库,通过数据自动对比,及时发现违规药品。同时,定期发布药品质量信息,及时提醒企业注重对可疑药品的把关,为药品质量的跟踪和抽检提供依据,提高监管的靶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