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科学制定和实施好这一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于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政府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促进战略目标实现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依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二届六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桂林市委关于制定桂林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制定的《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我市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责的纲领性文件,是对全市“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是指导全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行动指南,是全市“十一五”时期制定各类规划、计划以及有关政策的重要依据。《规划纲要》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是对市场主体的指导性意见,政府将切实履行职责,统筹运用各类公共资源,努力完成《规划纲要》中所提出的基础设施、科技和教育、生态环境、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任务。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环境
“十五”计划回顾 过去的五年,市委、市政府准确把握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机遇,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复杂的局面,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五年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好于预期。预计200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36.92亿元,是“九五”期末的1.78倍,年均增长11.1%,高于预期2.1个百分点;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8.74亿元,年均增长20.2%,高于预期9.2个百分点,五年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42.61亿元,是“九五”期间的1.98倍;实现财政收入51.61亿元,是“九五”期末的2.13倍,年均增长16.3%,高于预期6.3个百分点,比同期全市生产总值增幅高出5.2个百分点。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由2000年32.9:30.9:36.2调整为24.3:39.3:36.4。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4%,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9.1%,城乡居民银行存款增长快,消费水平提高。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自治区下达指标以内。全市“普九”已通过国家评估验收,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防灾减灾等事业取得新的进步。民主法制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新成绩,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农业产业化有新进展,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步伐加快,信息化实现新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一批新的重点产业、基础设施、社会发展等项目已建成并发挥效益。城乡交通、水利、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城乡面貌焕然一新。
总体来看,“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正确判断宏观经济形势,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全市人民共同努力,提前实现了“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目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为“十一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一五”发展环境 “十一五”规划是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后实施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正确分析形势,全面了解和客观认识国际国内发展环境,对明确今后发展方向,制定发展目标和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国际环境看,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以全球性的资源配置、全球性的统一市场、全球性的产业分工及跨国公司为特征的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迅速,其势不可阻挡;国际间和地区间合作更加活跃,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内地与香港、澳门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CEPA);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空间转移步伐加快。
从国内环境看,党的十六大做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决策,十六届五中全会又提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可持续发展的轨道。自治区党委、政府在科学分析、正确判断宏观经济形势和广西区情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南宁、中越共同构建“两廊一圈”、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等多重机遇,积极参与国际、地区间经济合作。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明确提出大力实施“工业兴桂”战略和“三点一面”布局思路,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千方百计扩大经济总量,全面推进以富裕广西、文化广西、生态广西、平安广西为中心内容的和谐广西建设。
“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济建设工作,明确把加快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现代工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和突破口,在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项目引进和政策安排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同时,认真抓好以旅游为龙头的服务业和农林为基础的第一产业,三次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为确定“十一五”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提供了经验。
在看到有利条件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宏观环境中的一些不确定因素,如世界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将影响国内经济运行、资源和环境将面临更大的压力、深化改革的难度加大,与此相关联的一些不利条件也将长期存在。
综合以上分析,“十一五”时期,我市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机遇和挑战并存。但从总体看,机遇大于挑战,仍然有利于我市加快发展。面对新的形势,必须把握时机,调整思路,依托优势,整合资源,脚踏实地,奋发向上,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
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总体要求 “十一五”期间,桂林市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提出建设富裕广西、文化广西、生态广西和平安广西的总体要求,在市委的领导下,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旅游城市目标,扎实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夯实农业基础,突出做大做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现代工业和以旅游为龙头的服务业;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拉开城市框架,扩展城市发展空间,增强城区综合实力,促进中心城区与县域经济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二元结构转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努力扩大开放,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城市竞争力;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努力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质量和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构建富裕、文化、生态和平安的和谐桂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根据对发展环境的分析和判断,结合桂林的实际情况,“十一五”发展着重考虑以下八个方面:
第一,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实施“富民兴桂新跨跃”战略,千方百计扩大经济总量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坚持把结构调整作为主线,把加快发展工业和旅游业作为扩大经济总量和调整经济结构最重要的突破口,把发展以高新技术为先导的制造业作为发展工业的主攻方向,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富民强市的支柱产业。
第三,按照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城乡发展,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实现城乡发展良性互动。围绕提高农民收入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旅助农、以城带乡新机制;完善和拓展城市功能,加快中心城镇建设,大力推进城镇化。
第四,坚持对外开放方针,实施“名城、名企、名牌、名人”战略,改善投资环境,以项目为载体,积极参加国际、地区间经济合作,主动参与国际竞争。
第五,坚持以人为本方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切实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质量和人民生活水平。
第六,坚持可持续发展方针,发展循环经济,在加快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第七,坚持把改革作为发展的动力,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注入强大动力。
第八,坚持以项目建设促进投资增长,以投资增长促进经济发展,把加快发展落实到项目建设中去。
战略任务 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桂林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现代化国际旅游城市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实现这两大战略目标,把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突出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现代工业和以旅游为龙头的服务业,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富裕、文化、生态、平安的和谐桂林,形成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作为“十一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的战略任务。
主要目标 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保持经济快速增长,力争到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86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16500元(约2035美元)以上,比2000年翻一番以上;到2020年,生产总值达到21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36600元(约4600美元),提前实现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和人均生产总值3000美元的目标。
——经济增长。“十一五”期间,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人均生产总值增长8.8%,物价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结构调整目标。三次产业结构比重由2005年的24.3:39.3:36.4调整为2010年的18:41:41;非公有制经济占全市经济总量比重有较大幅度提高;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36%;城镇化率由29%提高到35%。
——财政收入。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到2010年力争突破100亿元。
——固定资产投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2%,五年累计投资1400亿元。
——商贸经济。“十一五”期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2%以上。到2010年,旅游接待人数达到1600万人次以上,旅游收入实现100亿元以上。
——县域经济。到2010年,至少8个县形成一批税收达500万元或1000万元以上的骨干企业和2-3个竞争力较强的支柱产业;县域单位平均生产总值达到40亿元以上;县域非公经济占经济总量的比重有较大幅度提高;县域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8%以上;农产品加工率达到25%以上;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争取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我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相适应。涌现一批特色鲜明、发展势头好、增长后劲足、生态环境优美的经济强县。
——科技教育。到2010年,科技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2%以上;巩固、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85%和25%。
——公共服务。到2010年,每千人拥有医生2.5个,农村安全饮用水达标率达80%以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明显提高。
——可持续发展。自然资源投入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率、废弃物处理率明显提高。到“十一五”期末,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由0.82吨标煤降低到0.75吨标煤。万元工业增加值取用水量由450立方米降低到350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48%提高到60%,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45提高到0.5;森林覆盖率达到67.5%。到2010年,全市总人口达到520万人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下。
——人民生活。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5%;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到2010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4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9平方米;五年内新增城镇就业人数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分别达到15万人和40万人。
第三章 促进工业结构升级,做大做强制造业
按照自治区“三点一面”工业布局思路和部署,全面实施“工业兴桂”战略,构筑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培育发展支柱和优势产业有新突破,建设工业园区有新突破,引进工业项目有新突破,做大做强桂林工业,工业化进入快速推进期。“十一五”期间全市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3%。工业在经济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36%,比“十五”期末增加2.5个百分点。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集聚作用,力求在软件、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新材料、环保等代表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领域有新突破。加快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步伐,广泛推广数控、网络等先进技术和电子商务在企业中的应用。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较强的高新技术优势企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软件产业。进一步加强信息产业园、中软(桂林)软件出口基地、动漫基地、芯片设计及产业等软件基地的建设,重点开发通信、金融保险、办公自动化、计算机安全、电子商务等应用软件及内嵌式应用软件技术,适当发展软硬件技术一体化的系统集成技术。到2010年,形成一批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及完善的市场营销和服务体系的知名的软件企业和集团,使桂林市成为在广西区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软件开发基地。
——光机电一体化产业。紧紧跟踪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实现整体推进,在全面提升光机电一体化技术水平的同时,争取在一些重点领域实现跨越。重点发展光电子技术、数控技术、计算机集成制造技术、柔性制造技术、精密成型加工技术、电力电子技术、工业过程控制技术、自动化仪表技术等。
——生物医药产业。扎实做好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国家医药出口基地的建设工作,争取把桂林建设成为国内外有影响、以现代中药产业为龙头的南药生产出口基地。重组医药企业,打造南药品牌。依托技术和资源优势,推广现代生物技术在医药产业中的应用,大力推进中药现代化。加速现代中药企业的发展,推进医药城二期等项目建设。依靠技术创新,积极开发现代中药新产品,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中药产品,形成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建设中药材规范种植基地,促进中药饮片发展。重点发展中成药、中药提取物、生物制药产品、化学原料药及制剂、保健产品、医疗器械制造。“十一五”期间要抓紧青蒿琥酯系列产品扩产和紫杉醇原料药、罗汉果和原生中药提取、中药饮片、特色中药的发展及其二次开发,推进集琦中药及天然药物产业化基地、三金系列产品开发等一批重点项目的实施。
——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晶体功能材料、化工新材料、特种纤维与复合材料、特种陶瓷材料、冶金新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等,抓好技术水平高、发展前景广阔的新材料产品研究开发及产业化,实现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在国内具有竞争优势的骨干拳头产品。
——环保产业。充分利用桂林市现有的环保产业基础,加快环保技术开发,重点主攻方向是污水处理成套工艺设备、废弃物处理设备、清洁燃料车及相关产品、燃料电池、汽车及摩托车尾气净化装置、洁净燃气汽车配套系统、环境监测与分析仪器设备、环境污染自动监控信息系统、生物质能转换利用设备、水处理药剂、高活性脱硫剂等产品、系统和设备的研发、生产和制造。
加快发展制造业 集中力量培育、发展和壮大电子通信、汽车及零部件、机械装备、食品饮料等制造业,提高技术含量,扩大产业规模,提高骨干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占有率,真正确立制造业在工业经济中的主导地位。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发挥现有基础优势,重点发展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通信设备、集成电路、家用电器等。“十一五”期间实施计算机主板生产、数字电视及机顶盒等视听产品、光盘生产、光纤传输系统等一批重点项目。抓住桂林电子工业学院升级为大学的契机,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把桂林打造成西南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按照构建南方客车制造基地的目标,重点发展客车整车制造、经济实用型轿车、汽车零部件、车用电子产品。“十一五”期间抓好桂林客车异地扩建,轻型柴油机、重中型卡车后桥总成生产线,经济实用型轿车、环保交通车制造基地,汽车变速箱和曲轴等零部件制造基地,车用空调、星辰汽车电子、汽车零部件铸锻中心等项目的实施。加大与柳州、玉林等地汽车工业的协作力度,加强与国际和地区间的合作,提高整车配套能力。
——机械装备制造业。发挥产业基础和技术优势,积极应用数控技术、光机电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和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等关键技术,加快对相应传统产品的改造。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机床数控化技术和产品,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巩固和扩大市场占有率,重点发展数控机床、机电一体化机床、交流伺服系统、精密量具刃具、工程机械、橡胶加工设备、包装机械、选(炼)矿机械、农用机械、仪器仪表等,构筑广西光机电一体化设备制造基地。“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数控铣床、数显量具、数控自动盒装生产线、重型机械生产线等一批项目。
——食品饮料制造业。按照现代食品发展趋势,以现有优势大型企业及品牌产品为核心,逐步吸引中小企业资产向核心企业集中,实现规模生产,打造全国知名的绿色食品饮料加工基地。 “十一五”期间重点支持啤酒、油料加工、食用菌加工、奶品加工、肉类加工、荔浦芋系列产品加工、月柿加工、魔芋粉丝系列产品加工、果汁加工、罗汉果和白果功能食品等一批项目的实施。
优化提升工业园区建设 优化工业空间布局,打造工业发展基地。积极推进和引导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发展格局。老城区工业鼓励“退二进三”,适度向东、向南布局,大力向西发展。重点支持荔浦、兴安、平乐、全州等县发展有特色的工业小区,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十一五”期间继续抓好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含苏桥园、铁山园、秧塘园)、桂林西城经济开发区、灵川八里街工业园区建设,实行“一区多园”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园区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创新园区投融资体制和园区服务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引进一批上规模、有带动力的骨干工业项目,形成产业集群,扎实推进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新型工业基地建设。
第四章 发展县域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制定和实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各方面尤其是公共财政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试点先行,点面结合,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按“优质、高产、高效、安全、生态”的要求,大力调整结构,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加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十一五”期间,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5%。到2010年,养殖业占农业总产值40%,经济作物占种植业65%,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形成一批优势和地方特色品牌农产品,建成一批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
加快发展县域经济 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为重点,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和劳务经济,把县域经济做大做强。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桂林市鼓励发展非公有经济的各项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环境,壮大县域经济总量;以特色农产品加工、优势资源开发为重点,构建县域工业体系;通过招商引资、企业重组、大企业带动等方式,在政策支持下,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引导各类项目和乡村工业向工业区集聚。加快发展劳务经济。进一步做好农民转业转岗培训工作,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加强与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市劳务合作,扩大向外地劳务输出规模,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切实做好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和管理的各项工作,保障外出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落户城镇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
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 围绕优势特色农产品,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2010年,培育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5家,自治区级农业龙头企业15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60家。大力发展区域特色农业,按照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要求,以科技进步为依托,创建一批农产品品牌,建设一批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区),发展特色养殖业和特色种植业,构建具有现代农业框架的产业体系,使之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柱。“十一五”期间,优先发展、合理布局优质稻、优势水果、反季节蔬菜、罗汉果、食用菌、优质畜禽、花卉、竹材、“三木”药材等产业,积极培育其他优势特色产业,把桂林建设成为南方优质果蔬生产、出口基地、畜禽产业化示范基地及国家商品粮基地。
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以市场为导向,实现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运作,建立运行机制灵活、服务内容广泛、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体系。重点发展农业科技服务、农业流通服务、农业信息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业,创建“市场+公司(合作组织或协会)+农户(基地)”的格局,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合理布局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和异地销售窗口建设。完善平乐二塘、阳朔白沙、兴安、全州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功能,盘活八里街农产品批发市场;新建大型畜禽产品交易市场和竹木交易市场;加快永福三皇、资源车田、灵川大圩等一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扶持发展农产品流通中介组织、农民销售员队伍。建设农业信息化工程,加强农副产品生产、运销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发展网上交易。认真组织各类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大力发展和完善农产品运销体系,培育农产品贮运销企业。加强对种养、加工、流通大户的培训和扶持,不断提高他们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市场意识、诚信意识,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按国际或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建设无公害标准化种植业、标准化养殖业生产示范基地,带动建设一批标准化生产小区。建设和完善市、县、乡三级农产品安全质量检验检测体系。逐步建立和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和监控制度。
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增强农业科研实力和服务功能,完善种养业良种引进、选育、示范、推广体系。建立健全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 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增加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投入,重点是加快农村道路建设,逐步提高技术等级和路网密度;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搞好土地整理,改造中低产田,逐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科学发展小水电和风能发电,大力推广沼气等农村清洁能源,完善农村电网;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收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率达到80%以上;防止人畜共患疾病发生。发展远程教育和农村通信事业,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加强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体制和机制。“十一五”期间,继续推进农村文明卫生村(屯)的建设;重点对15个小流域进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综合治理全州东山白宝旱片、永福三皇旱片和灌阳新圩旱片;抓好乡镇初中国债项目、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加强乡镇卫生院达标、农村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和改水改厕、改灶项目建设;逐步解决40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注重促进少数民族集聚地区和贫困山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加大政府扶贫投入,改善贫困地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扶贫示范工程。实施贫困村易地搬迁、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从根本上改善其生产、生活基本条件。
第五章 提升壮大旅游业,开拓服务业新领域
把全面加快以旅游为龙头的服务业发展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着力点,不断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和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领域,抓住国际服务业转移加快的良机,积极承接服务业向我市的转移。
提升壮大旅游业 以打造世界著名旅游目的地和率先进入中国最佳旅游城市为目标,按照“整合资源配套成龙,错落分工差异经营,形成合力整体成长”的思路,以“两个转变、五个增长”为着力点,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培养品牌,建设精品,完善网络,发展产业,努力实现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素质。在切实保护好、利用好现有旅游资源的基础上,科学规划、适度开发新的旅游产品。杜绝重复低水平建设,杜绝对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破坏,避免恶性无序竞争。加快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惩处欺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和完善旅游业的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努力增强旅游业对其它产业的关联带动作用,千方百计拉长桂林旅游产业链。突出个性、特色和潜质,构建以市区精品景区景点及漓江为中心向周边地区辐射的桂林大旅游圈。切实保护和完善漓江山水旅游带,改造提升象鼻山、伏波山、芦笛岩等一批老城区重要景点的档次和功能,做好尧山景区规划,续建完善两江四湖、桂林相思江生态家园、桂海碑林,保护开发明王陵王府遗址。重点培育南北两条精品旅游环线,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桂林红色旅游各景区、喀斯特博览园、阳朔西街和遇龙河-兴坪景区、月亮山景区、荔浦丰鱼岩景区和银子岩景区、兴安灵渠景区、龙胜龙脊梯田景区、资江-八角寨丹霞地貌景区和五排河漂流等特色景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和服务设施。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鼓励开发全州天湖景区、全州三江口水上娱乐、平乐桂江水上休闲和榕津景区、临桂古柳运河景区、灌阳古民居保护展示、千家洞瑶族文化景区及县(区)生态农业旅游等,以满足多样化旅游消费需求,全面提升旅游业的层次和水平。
促进现代商贸物流业 提高商贸物流业的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加强现代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初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以中心城市为龙头,各县城、乡镇为基础,各类大中型农副产品和工业品批发市场为骨干,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沟通城乡、联系全国、辐射东南亚的市场体系和商贸物流网络。加强和完善中心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动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桂林市物流中心、现代物流配送中心、航空港、桂林国际旅游商品批发城、桂林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与城市相适应的大型超市等一批项目。
拓展服务业新领域 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企事分开、营利性机构和非营利性机构分开的原则,加快服务产业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推进会展、金融保险、现代工业服务、社区服务、教育后勤等服务领域的产业化进程。
——大力发展会展业。开拓国内外会展市场,发展门类全、层次高、辐射广的现代会展业,打造桂林会展品牌,逐步把桂林建设成国际区域性会展城市。
——金融保险业。创造条件,积极引进国内股份制银行、国外金融机构;加快整合城市商业银行,扩大服务领域和经营规模;积极发展保险业、证券业和信用担保机构,加强金融环境建设,推进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的诚信体系建设;坚决打击企业、个人恶意逃废债行为,维护和规范桂林市经济、金融秩序。
——现代工业服务业。要以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为方向,积极发展融资担保、管理顾问、创业辅导、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物流配送、工业园区社会服务等领域的服务业。
——社区服务业。要坚持“政社分开、协同一致,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民主自治、自助互助”的原则,加强社区组织队伍建设,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治安,建立服务门类齐全、基础设施完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服务体系。到“十一五”期末,形成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产业体系,社区居民普遍享有社区服务,社区服务产业群初步形成。
——教育后勤服务业。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教育后勤社会化为模式,构建具有市场特色的教育后勤社会化框架。主要发展学生公寓、餐饮服务、商贸连锁、网络教育、文体活动、医疗卫生服务等。
放宽市场准入,改善发展环境,鼓励和大力发展餐饮旅馆业、房产业、中介咨询业、高端人群服务业等服务业。
第六章 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推动城镇化进程
城市建设要紧紧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战略目标,以发展城镇经济和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为主题,以优化城镇布局结构为主线,以扩大城镇人口容量和完善城镇功能为主要内容,以资源环境的承载力为条件,继续强化以桂林市为中心的“X”型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发展完善一、二、三级城镇发展轴,努力构建城乡发展良性互动的现代城市体系框架,充分发挥桂林中心城市人口集聚和经济辐射带动功能。
重点发展中心城市 按照《桂林城市总体规划》和《桂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分散组团的模式,拉开城市框架,拓展城市建成区面积。重点建设以临桂县城、秧塘工业园为纽带的西向组团和以铁山工业园为中心的东向组团,按规划发展北向组团和南向组团,加大道路、供水、排水、公交、燃气、供电等城市配套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力度。加强规划管理,强化规划指导作用,加大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面,完善重点区域和地段的详细规划和项目建设规划。
明确城区功能定位。中心城区建设成为历史文化旅游、商贸服务中心区,适当降低人口居住密度;东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和会展、文化教育、体育等产业;南区重点发展文化教育和工业、商贸业;西区重点发展工业,建成现代物流、行政中心;北区重点发展商贸、物流业。
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充分发挥世界著名风景游览城市和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优势,健全和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市管理体制,促进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山水文化、生态文化与城市建设的紧密结合,把桂林市建设成为最适宜人居的城市。
“十一五”期间,重点抓好雁山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明王城保护开发;续建东外环路、万福路、北区污水处理系统、旧城区供水管网改造等重点工程,开工建设抗战路、穿山桥等一批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扩建东区污水处理厂,推进城市雨污分流和截污工程,建设西城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完善冲口垃圾处理场;建设西城供水工程,推动城市远景供水项目前期工作;续建城市管道燃气工程;继续推进城市片区整治和小街小巷改造;加强小东江、南溪河等市内小江小河综合整理;加快城市江滨、江洲、沿湖水系的绿地建设,继续抓好石山绿化,提高居住区、单位庭院绿化水平;开展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改造;结合城市和新农村建设,加强漓江东岸以防洪为主的堤路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新建一批公交枢纽和中转场站;加快停车场站建设,逐步解决旧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增强城市交通管理能力。
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 抓好县城建设,特别是基础好、潜力大、交通条件优越、区位优势明显的县城,逐步将它们建设成为功能比较完善、配套设施比较齐全、并具有辐射能力和带动作用的市域副中心城市、市域副中心城镇;小城镇建设要配合走廊经济战略,按照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加快沿桂北经济走廊和旅游通道的县城和重点小城镇建设。要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重点城镇建设,做到规划先行、布局合理、产业集中、资源节约、生态优良、保护环境。“十一五”期间,继续支持30个重点小城镇的发展。主要是加强县城道路、防洪、消防、供水、排水、垃圾处理和重点小城镇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
第七章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按照规划和适度超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提高发展承载能力,使基础设施建设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完善交通网络 “十一五”期间,按照发挥区位优势和打造区域性交通枢纽、国际旅游航空枢纽的目标,适应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参与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需要,加强区域交通网络建设,构筑以快速、安全、管理现代化智能化为特征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
——民航。2010年前,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国际、国内航班和线路,把两江国际机场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市场化、人性化的国际旅游航空枢纽。重点按4E级标准扩建机场跑道,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机场物流园区等。
——铁路。积极配合实施湘桂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积极促进贵阳经桂林至福州铁路的前期工作。
——公路。配合国道主干线和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重点建设东、西、北出省、出市高速公路和市区环城高速公路。续建桂梧高速(桂林段)和桂林绕城高速公路,新建全州至桂林高速公路,争取开工建设阳朔至鹿寨(汕头-昆明)高速公路。积极配合推进厦蓉(厦门-成都)高速公路干线桂林至龙胜段前期工作。加强路网和旅游通道建设,完成县际二级公路改造,为大力发展旅游业创造条件。大力实施农村公路改造,提升乡镇及行政村的公路等级。“十一五”期末,公路总里程达到9500公里,公路密度达34.2公里/百平方公里。全部乡镇实现通等级沥青(水泥)路,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均要通等级公路。积极推进桂林新增的国家道路运输枢纽建设,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市区客、货运站布局,加快乡(镇)村客运站建设,改善城乡居民乘车环境。
进一步完善磨盘山客运港等水运码头设施,加强漓江航道综合整治。
加强能源建设 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能源保障水平。“十一五”期间,在保护环境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水电和火电,加强城乡电网建设,提高电力供应能力。抓紧国电永福电厂扩建工程,在加强水电规划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开发建设一批中小型水电站。配合广西液化天然气管道工程,加快桂林2×35万千瓦天然气发电项目前期工作。重点实施桂林500 KV变电站,新(扩)建永福苏桥、平乐沙子、龙胜和平等一批220KV和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继续实施城市电网改造和县城电网改造工程项目。积极发展沼气、秸杆气化、小水电代燃料等可再生能源,鼓励发展抽水蓄能、风能、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改善能源结构。
改善水利设施 积极推进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促使水利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管理走向良性循环。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围绕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建立防洪减灾预警、水资源供给、水环境保护三个体系,确保安全供水。进一步提高防洪抗旱减灾能力和节水能力。“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市区和重点县城防洪工程;新建小溶江、川江、斧子口3个水利枢纽工程,推进江底水库前期工作;实施青狮潭、五里峡等一批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续建青狮潭、恭城峻山灌区及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
加快信息化进程 加快信息化平台和示范项目的建设,广泛普及信息技术在产品设计、生产和企业管理中的应用,提升制造业的整体水平,带动产业跨跃式发展,建设数字桂林。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建成功能健全、覆盖全市的信息基础设施,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信息服务业结构得到优化。完善社会公众信息网络系统,形成三电(电话、电视、电脑)一体、三网(电信网、数据网、视频网)融一格局。家庭宽带接入用户比例达到45%,每百人互联网用户比例达20户,城市90%的家庭具备三电一体化条件,中心城市有线电视基本实现数字化。加大开发各类信息资源的力度。重点抓好公共信息数据平台、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项目。
第八章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各项社会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人口素质、卫生、文化、体育水平。
努力提高就业水平 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培植民营经济,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发展中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减轻就业压力。建立和完善城乡统筹的就业管理体制和就业服务体系。健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工资指导价位等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失业登记、就业备案等制度,规范劳动就业市场。鼓励和组织劳务输出,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完善各类保障制度,建立有效安全的保障机制,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提高社会保险覆盖率,使城镇各类从业人员都能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障待遇,逐步提高城市贫困人口救济补助标准。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医疗和子女上学等困难问题。到2010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100%、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0%、失业保险覆盖率达95%以上,工伤保险覆盖率、生育保险覆盖率均达到85%以上。
贯彻计划生育国策,完善公共卫生体系 坚持计划生育,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和技术服务,保持低生育水平,促进优生优育,努力提高人口素质。严格执行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法规,遏制人口出生性别比升高势头,依法严厉打击弃婴、拐卖婴儿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做好农村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卫生监督监管,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突出问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建设和完善城乡养老康复中心。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体制改革。落实卫生区域规划,合理布局和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完善卫生监督管理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预防和救治能力,重点提高控制艾滋病、结核病、伤寒、副伤寒、乙型肝炎、狂犬病等高发和重大传染病、职业病的防治能力,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支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重视医学在职教育培训、科研、医学对外交流及医疗护理职业教育的建设和发展。重点抓好市紧急救援中心、传染病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防治中心、县级医院传染病区、医疗污水和废弃物处置、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和配套完善。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医疗服务、环境卫生和财政经费保障体系。“十一五”期间重点抓好城镇社区卫生服务项目、贫困县医院门诊、住院病房、医技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医疗设备配备;乡镇卫生院达标建设;农村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提倡全民健身,大力发展先进文化 充分利用桂林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以企业化、市场化、社会化为目标,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整合文化资源,培育文化主体,促进文化与经济特别是旅游经济的融合,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建设文化桂林。以繁荣为主题,加强广播、电视、出版等文化设施和文化市场建设、优秀作品创作、优秀艺术人才培养、群众文化活动、文化遗产遗址保护与利用。努力建设与现代化国际旅游城市相称,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相承续的当代桂林先进文化,打造文化精品,提高桂林市文化品位,为历史文化名城增光添彩。“十一五”期间争取扩建广西桂林图书馆,基本完善文化馆、文化站、文化室三级文化网络,建设桂林剧院、桂林科技馆,续建桂海碑林、甑皮岩古人类遗址博物馆,实施靖江王陵王府整修、明王城保护开发等文化工程。
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积极发展农村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加强学校体育教育,抓好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重点抓好竞技体育项目。“十一五”期间抓好体育运动学校、社区健身场所、市县体育场馆的建设和配套。
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 积极发展民政事业,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救助、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社会事业和社会福利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各项救援机制。深化优抚、安置,加强社区建设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大力发展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切实关心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疾苦,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加强农村敬老院的规划建设,建立城乡住房救助制度,实行城市覆盖低保对象的廉租房政策,实施农村特困人群“安居工程”。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城乡特困户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规范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
帮扶特殊群体,依法保护其应有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妇女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法》、《收养法》、《残疾人保障法》,增加公共财政支持,发动社会援助,完善社会保障。“十一五”期间建设和完善市、县(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
建设平安桂林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营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社会安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环境。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健全依法行使权利的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勤政、廉政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强化审计监督。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司法保障,强化司法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保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以加强公共安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为重点,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建立应对自然灾害、事故、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和完善气象、消防、地震和环境等监测预警预报及应急保障机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认真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排查调处各种社会矛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整治和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加强社会治安打防控体系建设和农村“三大”纠纷。加强司法工作,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加强信访和人民调解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努力构建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秩序良好、执法公正、群众满意的平安桂林。
第九章 建设节约型社会,打造生态桂林
贯彻资源节约与开发并重、节约优先的战略方针,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材、节水、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培育节约型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构建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环境友好型社会,打造一个经济发达、山川秀美的桂林。
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利用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鼓励和倡导节约方式;制定节约型城市、节约型企业、节约型机关、节约型社区创建标准及实施办法;实行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企业积极开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发挥节约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突出抓好冶炼、化工、建材、机械等行业的企业节能工作。制定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及奖罚规划,使企业产品单位能耗在5年内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落实《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大力推广建筑节材、节能技术。鼓励发展和使用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着力推进政府机关节能,加快节能技术应用推广和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节约用水。完善城市节水设施,加大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力度,大力推行节水器具、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广企业重复用水技术,对重点耗水企业实行定额取水,促进企业不断降低单位产品取水、耗水量,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发展节水高效农业,推广渠道防渗新技术,推行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严格取水制度,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抓好市区及荔浦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争创全国节水城市。节约利用土地与矿产资源。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和矿产开采总体规划,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实行城乡建设和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集约用地政策,大力推行土地尤其是工矿等废弃土地的开垦和复垦,搞好城市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和闲置土地利用。整合矿产资源,整顿开发秩序。启动农业“沃土工程”等,提高耕地集约利用水平。依靠管理和科技进步创新,节约利用钢材、有色金属、化工、竹木材等重要和紧缺原材料。加快推进建筑墙材革新。大力节约包装材料,杜绝过度包装等浪费资源行为。限制和减少宾馆、餐饮等行业一次性消耗用品的使用。全面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促进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产业项目发展。淘汰资源消耗高、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的生产项目。
全面发展循环经济 建立健全发展循环经济的激励机制,把循环经济发展理念贯穿到区域经济发展之中。制定循环经济发展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分阶段推进计划,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办好种、养结合及种、养、沼气配套等多种形式的生态农业园,鼓励建设生态家园。大力发展生态工业,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以回收循环、互利循环、分解循环等多种形式开展冶炼、化工等行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形成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建立废旧物资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加快废旧金属、橡胶、农膜、家电等回收利用。抓好生物质能源、余热发电等建设项目。
加强环境资源保护 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努力提高全民环境意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规。实施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工程,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稳定下降。加快集中供气和生活污水处理、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垃圾处理与综合利用、城市水环境治理等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镇环境质量;继续推进“清洁农村”、“清洁城市”和“清洁漓江”工作;开展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为主的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有效控制农业环境污染。到2010年,全市环境污染得到全面控制,环境质量全面达标,初步实现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依法保护水、土地、森林、矿产等国有资源,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保护补偿机制。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对城乡集中供水水源地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建立健全饮用水源水质安全预警制度,重视城镇备用水源建设。坚持保护基本农田,严格农用地转非农用地管理,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开展对宜耕土地的开发和治理。继续整顿矿山秩序,有序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加强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严格禁止在漓江风景名胜区和其他各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源林保护区、水源保护地、主要景观路两侧开山取石、挖沙和砍伐树木。
加强生态建设 保护和恢复天然林,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蓄积量,增加森林覆盖面积。重点抓好江河源头和两岸、石漠化地区、交通干线两侧、城镇及工矿企业周围的生态建设。“十一五”期间抓紧实施桂林市防洪及漓江生态补水水利枢纽工程、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工程、农村沼气、旱片和石漠化治理、生态农业及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岩溶、湿地、水源林(地)等生态环境保护。到“十一五”期末,森林覆盖率达到67.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建设一批生态示范县(区)、环境优美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庄,争取建成国家生态示范城市,打造人与环境友好相处的绿色生态家园。
第十章 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
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提高城市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优先发展教育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统筹城乡教育的发展和改革,全面推进和加快素质教育。继续把农村义务教育作为重点,加大投入,巩固发展“普九”教育成果。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培训教育、特殊教育。进一步调整教育结构和教育设施布局,整合现有教育资源。扩大高中段教育规模,在市区和有条件的县普及高中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努力实现高中段教育普(普通高中)职(职业中学)比大体相当。鼓励发展民办教育,加快企业办学的剥离转制步伐。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共享现代优质教育资源。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加快发展。调整和优化学科结构和布局结构,整合高教资源,推动建设综合性大学和职业技术学院,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十一五”期间促进市区大专院校布局调整迁建,抓好优质高中扩招、骨干职业学校等项目建设。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加强中心城镇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各类人才能力建设标准和措施,实施人才素质提升计划,重点抓好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非公经济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依托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和优势企事业,做大做强人才小高地,成为吸引、集聚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平台,培养造就领军人才,发挥人才小高地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实施人才开发重点项目,全面带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非公经济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稳定、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人才市场体系,构建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相结合的人才服务体系。创新人才评价、选用、激励机制和人才流动服务制度,鼓励各类人才以各种方式在桂林创业。
加快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 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和争创“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为契机,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建设创新型桂林。积极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推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推动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抓住区域合作活跃时机,加强科技合作和交流,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快技术转移步伐;切实加强科技进步和创新,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城市发展战略,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把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突出抓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研发,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建立财政性科技资金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以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为技术源头,以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中介机构为纽带,以政府为组织协调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产业服务支撑体系,增强科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进一步确立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自主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我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自主创新中的作用,以项目为载体,推动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大力培育、引进更多的高新技术人才和企业,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服务中心、研发机构、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十一五”期间,重点围绕提高全民科技意识、构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科技成果产业化、传统优势产业升级、科技人才培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国内外科技合作等方面做好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科技进步和创新达到新的水平。到2010年,我市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建立有效的科技创新机制和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以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区域科技支撑体系,把桂林建成东盟科技产业基地,打造广西重要的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科技人才小高地和科技研发中心。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
第十一章 扩大对外开放,提高竞争能力
依托桂林区位优势,抓住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和区域经济合作活跃的有利时机,乘势而上,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实现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贸易新突破。“十一五”期间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2%以上。
加强软环境建设 继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软环境评议评价活动,完善软环境监督机制,进一步清理、减少审批、收费项目,为投资者创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宽松投资环境。进一步完善投资审批办证制度和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强化项目引进后期服务。加强口岸工作,建立桂林至东南亚和欧美国家国际航线网络,完善口岸货运功能,争取增设桂林铁路口岸,开通桂林至九龙直达列车。
大力开展招商引资 改进和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努力创造条件吸纳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资本转移,大力吸引境内外资本和技术,千方百计增加招商引资总量,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加强重点招商项目库建设,引进一批跨国公司、集团公司来桂林发展。改善招商办法,采用上网、上门等多种形式开展招商活动。对外商实行国民待遇,切实依法放宽投资准入领域。采用多种形式,引导外来资本投资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继续做好“百企入桂”工作。
“十一五”期间抓紧实施愚自乐园世界雕塑公园二期、乐满地二期、“两江四湖”续建、香格里拉五星级酒店、城市交通智能控制系统等利用外资项目。认真开展一批重大利用外资项目和地区协作项目的前期工作,引进资金方面要有新突破。
努力扩大外贸出口 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调整出口商品结构,转变外贸出口增长方式,提高出口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提高外贸经济效益。重点培育机电产品出口基地、中医药产品出口基地和农副产品深加工出口基地。加大技术进口力度,积极引进和消化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我市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出口商品市场竞争力。
实施“走出去”战略,以东盟国家为重点,积极开发利用境外资源和市场,鼓励我市企业到境外投资办企业和承包工程,实现境外发展新突破。
第十二章 深化体制改革,提高发展活力
抓住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各方面改革意识提高的有利时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经济社会领域和行政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良性循环。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加快国有和集体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吸纳非公有资本重组、入股等方式,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改制,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民营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经营机制和和监管办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努力推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服务以及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其他行业和领域,提高非公有有制经济在全市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和各项社会服务的力度;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
加快外贸体制改革步伐。实施贸易主体多元化战略,形成国有外贸企业、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共同发展格局。推进强强联合,充分发挥优势外贸企业的龙头作用,通过参股、联合等方式,组成大型外贸集团。扩大外贸进出口载体,鼓励更多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科研院所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继续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精简乡(镇)机构,缩减财政供养人员。严格税收执法,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深化行政体制和社会领域改革 进一步推进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和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强化其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组织结构,理顺职责分工,减少行政层级、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推进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市场和政府采购市场的政策,规范运行,提高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水平。分类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的改革。完善社会中介机构发展的政策,促进中介组织和机构的健康发展。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投资核准和备案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不断创新投资机制,改善投资环境,加强投资环境评议评价等。加强政府对投资的引导和调控,抑制无序竞争和盲目投资。通过改革,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加快垄断行业改革,逐步推进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城市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按中央部署适时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逐步放开收购市场,直接补贴粮农;加强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
完善城镇职工失业、医疗、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增加财政的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解决人口老龄化的社会问题。
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完善农民负担监督机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根据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完善土地流转办法,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落实有关政策和措施,鼓励社会资金、外资投资农业领域。
第十三章 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政治建设
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方针,打造一个经济更发展、社会更进步、社会更民主、市民更文明的新桂林。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坚持以德治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市民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开展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诚实守信为重点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抓住影响人们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个方面,深入开展群众性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公民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特别是注重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文明行为,抵制消极现象,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和政策保障。突出抓好诚信教育,把“共铸诚信”活动作为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广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深入开展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教育,培育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培育具有地方特色、行业特色、时代特征的城市精神、行业精神和企业精神。坚持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大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切实加强民兵预备役和国防动员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铸牢和谐社会的根基。
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进一步改进政府施政方式,积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重大政务活动的公开程度和人民群众对政务活动的参与程度,畅通人民群众提出意见、反映问题的渠道。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实行政务、厂务、村务、校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社区民主建设。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发挥各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第十四章 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深化政府改革,强化政府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职能,规划确定的宏观调控目标和总体要求,是各部门组织实施的依据。
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进一步健全规划与财政、金融、物价、行政管理相互协调的宏观调控体系。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测体系的建设,实现宏观调控部门的功能互补和信息共享,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按照“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原则,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要切实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简化办事程序,通过规划和政策指导、信息发布及规范市场准入,引导社会投资方向。加强政府机关透明、高效和职业化建设。
提高行政水平 实施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继续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及其配套法规,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改进行政方式,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加强对市场的监管 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对价格和各种收费的监控和管理,充分发挥价格在调节经济运行中的杠杆作用。健全要素市场体系。整顿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反对暴利,制止垄断、欺诈行为,打破地区、部门封锁,维护公平竞争。创建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诚信体系,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的顺畅流动,维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诚信,强化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行为。
第十五章 规划组织和实施
规划是政府宏观调控的依据,也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必须维护其严谨性和严肃性。建立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规范实施主体行为,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确保完成规划目标。
创新实施机制 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有赖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行业等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规划对各级各部门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发展方向的指导和政策框架的限制及重点项目的实施上,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市县(区)规划必须保持与本规划的衔接。通过年度计划分解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运用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规划宣传力度,使规划的实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完善评估机制 从真实性、合理性、民主性和历史性原则出发,加强对国际国内经济运行及其趋势的分析工作,认真做好对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情况的分析,及早发现潜在的问题,找出原因提出对策。迅速、准确、完整地收集、传递、反馈实施规划中的信息,为今后进行必要的规划调整提供决策依据,并为制定今后的规划提供经验。提高规划评估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组织各种形式的评议活动。实行规划评估报告制度,定期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形成的评估报告,作为修订规划的依据,及时提出规划修订方案,按程序批报、公布。加强对规划执行的检查和监督。
狠抓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 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积极有效调控各类投资活动。在确保投资规模快速增长的前提下,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和协调服务力度,分类指导,重点推进,全面落实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制,实现滚动式发展,形成“开工一批、在建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规划一批”的重大项目工作机制。“十一五”期间,全市共筛选近200个重大项目,总投资900多亿元。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政府将加大教育文化、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领域的投入。对一般竞争性项目,由投资主体自主决策投资建设。合理引导房地产投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开放投资领域,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积极有效利用外资。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推进基本实现现代化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十一五”规划对实施现代化建设新“三步走”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上下要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方向和任务,精心组织,确保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为建设“富裕、文化、生态、平安”的和谐桂林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