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电子政务详说
来源:信息化建设 更新时间:2012-04-15
  来源:  作者:  吴倚天

  政暨公职局是澳门电子政务的总体协调机构,也是E-Macao项目的政府机构代表。在澳门期间,记者几经努力,有幸采访到了行政暨公职局高级资讯技术员陈允熙先生。

  在澳门理工学院的会议室里,陈允熙向记者回忆了澳门特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历程。对于特区当前在电子政务建设中遇到的一些问题,陈先生也坦诚布公,毫不讳言。原定20分钟的采访时间,不知不觉间被延长了整整一个小时。

  一、整体状况

  问:澳门特区政府于2004年7月启动了一个E-Macao的项目,请简单介绍一下该项目。

  E-Macao是澳门2004年启动,由联合国大学国际软件研究所主力承担的一个Project(工程棗编者注,下同),目的是帮澳门政府提高电子政务的水平。该工程的期限是两年。两年以后,第一阶段的工作已经结束,我们又开展了为期三年的E-Macao第二阶段。

  在第二阶段,E-Macao已经由一个Project变成了一个Program(规划),参与方也更多了,除了联合国大学国际软件技术研究所以外,还有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电脑与系统工程研究所等单位,第二阶段的E-Macao包括了十多个项目。

  问:你们当前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澳门特区政府在05年底的时候,正式推出了《澳门特区政府电子政务发展纲领(2005-2009)》”,我们现在正在对这个《纲领》进行一些中期修订。因为这个《纲领》规划的时间是五年,现在三年已经过去了,有些工作已经做了,有些还没有。在接下去的两年里要做些什么?哪些工作需要补充?我们正在评估,并对此做一些调整。

  另外,2007年6月的时候,澳门特区政府推出了《2007-2009年度公共行政改革路线图》,规划了特区政府在未来三年的行政改革和法律改革方向。在这份《路线图》中,也有一些电子政务方面的发展方向。因为《纲领》出台时间比较早,所以我们也需要对照《路线图》对其进行一些调整。

  问:澳门电子政务有没有一个目标,你们希望未来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我们在《澳门电子政务发展纲领(2005-2009)》中有一个愿景,希望“运用信息科技及行政现代化手段,提高政府部门施政质素和效率,降低行政运作成本,持续令市民得到贴身且满意的公共服务”。

  配合这个愿景我们定了四个目标,分别是:提高政府内部行政效率、提升公共服务的质素和办事效率、降低行政运作成本和带动本地信息技术和相关行业的发展。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制定出由六大范畴组成的全方位电子政务发展策略:法律与政策现代化、行政优化与重组、政府内部运作电子化、公共服务电子化、完善政府资讯基建和推广宣传与沟通。

  问 :澳门特区的电子政务有没有属于政府专用的全区范围物理网络?

  目前澳门特区各政府部门开发的应用都是基于互联网方式或者是Intranet方式,没有建设物理内网。我们有一些新的部门成立以后都是通过互联网开展应用,跨部门的应用也都是在互联网上去做。

  二、管理体制

  问 :您觉得政府在电子政务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是什么?

  韩国政府为了促进信用卡在本国的使用,出台了一个“签卡免税”的措施。看起来很简单,但却立竿见影地刺激了国民使用信用卡的热情,导致整个产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因此我觉得在推进电子政务的过程中,政府应该是作为一个enabler(推动者),而不是practitioner (从业者)。政府应该注重“搭台”,让工商企业去“唱戏”。

  我们做电子政务时应该把自己的思维拉宽到整个社会的角度来考量。只有让经济、市民受益,才能最后让政府自身受益。政府本身的信息化只是提供了更高的效率,是服务公众的前提,而不是最终目标。

  问:能否介绍一下行政暨公职局的职能。

  在澳门,行政暨公职局是一个专责为优化公共行政人员管理政策和推动行政现代化而进行研究、协调和监管工作,并提供有关的技术援助的部门,此外,还负责向所有公共部门推广最新信息科技的应用。

  我们局的工作范围包括公共行政的改革和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协调和支持、公众接待和咨询、选举技术辅助等,是整个澳门特区政府电子政务的协调机构。

  问 :澳门特区的电子政务是由政府各个部门自己做的还是有一个统一规划,行政暨公职局在电子政务方面对其他部门有没有强制力?

  在澳门,信息化是各个部门自己做的。但是电子政务和信息化两者不能混淆,电子政务的背后牵涉到很多东西,可能会涉及到部门改组和流程重整,不是单纯信息化能够解决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信息化只是电子政务的一部分。所以我希望电子政务最好还是能有一个总体的协调、推动。行政暨公职局是整个澳门电子政务的协调机构,但对其他部门没有强制力。

  问 :行政暨公职局作为整个澳门特区政府电子政务的协调机构,但你们对其他部门的电子政务实施又没有强制力,如何保证实际的效果呢?

  我们虽然没有强制力,但是在有需要的时候,可以提出一些可行的方案让行政长官或司长作批示。

  澳门特区现在建立了一个电子政府工作小组,由十个部门组成,代表了五个不同的范畴,行政暨公职局局长任组长。电子政务重大的计划和政策,我们通常是通过这小组,先在这十个部门中做测试,觉得可行再向行政法务司提出建议。后者可以下批示,规定让所有部门这么做。例如,2007年3月,行政法务司颁布了一个行政批示,要求所有公共部门开始收发电子公文。

图为澳门电子政务技术结构示意图

  来源于《澳门电子政务发展纲领(2005-2009)》

  三、公文电子化

  问 :感觉澳门特区非常注重服务公众,不知道在政府内部的信息化方面有没有什么考虑?

  在《澳门电子政务发展纲领》里面,专门有一部分讲政府内部的信息化。我们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指标。比如说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一直强调政府内部的信息化要向无纸化方向发展,我们一直在致力于政府公文的电子化。

  2005年澳门立法会通过了《电子文件及电子签名》法案,承认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为我们实施公文电子化铺平了道路。

  如上所说,2007年3月开始我们已经开始收发电子公文,我们计划在2008年,所有部门不仅能接收,还能发送电子公文。至少一些简单的、不带附件的文件要做到电子化发送,相应的,我们也开发了一些应用系统去帮助他们实现这一目标。

  问 :你们有没有计划有一天实现全部政府公文的电子化?

  目前还没有,在现实中一些文件会带很多附件,这些附件不容易完全去做电子化,尤其是当附件来源于一些历史的文件棗如公众提供的文件、票据单据等。我们现在的目标仅限于将没有附件的文件电子化。

  问 :为什么不能将这些附件扫描再加电子签名的方式实现电子化?

  这主要是考虑到一些法律上的规定。通过扫描、签名的方式固然能够实现电子化,但由此可能会造成一些新的麻烦,比如说这些电子文件的处理、存档缺乏法律依据。

  电子化和无纸化都是为了提高效率,而这种电子化可能会带来麻烦,反而降低了效率。因此我们暂不考虑,还是先从简单的做起。

  四、发展瓶颈

  问 :澳门特区的电子政务现在主要面临哪些问题?

  我认为问题主要存在于两个方面:

  第一,电子政务必须要成为政府最优先考虑的内容之一。

  澳门的经济刚刚经历了一段由刚刚回归时的衰弱到突然高速发展的过程。所以现在整个特区政府的工作重心都放在经济上。电子政务在政府的议事日程上还没有成为最优先考虑的事项之一。

  以前的局面是澳门电子政务的整体政策框架还没有确定,在具体操作层次是bottom-up(由底向上)而不是top-down(由顶向下),但我们知道后者更重要,《路线图》的推出对于我们电子政务的发展将带来重大的影响。澳门的信息化基础非常好,可以说跟香港没有大的分别棗用的都是最先进的东西,人员的能力也很强。但是因为我们在制定Policy(政策)方面有些问题,导致电子政务发展有些滞后。

  我觉得还需要一段时间去让决策者、官员、立法议员们慢慢了解电子政务,还需要一个“教育”的过程。

  第二,法律改革的滞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电子政务的发展。

  澳门特区政府是依法施政,所有政府部门的行为都要找到法律依据,如果是缺乏法律支持的行为就不能去做。

  因为什么都必须以法律为准,相比信息化的发展速度,法律一般都会滞后一点。即使是特首、司长在做批示时也会首先考虑与现有法律冲不冲突。所以这个问题对我们实际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例如我们现在就遇到一个难题——纸质文件是有规定的,但电子文档的存档现在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将来怎么办?

  问 :对于澳门特区来说,实施电子政务存不存在资金方面的困难?

  澳门政府在资金方面不困难,特别是最近几年。几乎每个政府部门都有自己的信息化资金,有时也会向财政局要求申请一些共用的款项,或者向澳门基金会提出申请,让他们资助。

  五、数据共享

  问 :澳门特区现在电子政务既然是各个部门自己在做,那么将来会不会造成数据的无法共享?

  这个问题非常好。我从2003年到现在,做电子政务工作已经四年了。关于网络的互联互通和数据的互换互用从来就是我最优先考虑的问题。

  在2004年我们从事澳门特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时,当时就提出政府门户网要让不同的部门发消息。因此这个网站不能按以往手动的方式来操作,而要建立一套“网站互用架构”。即要和其他的政府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把他们的东西随时传过来。

  这个在技术上用XML比较容易实现,可问题在于怎么指导他们把他们的东西转换成XML文件,又如何把XML文件转换成门户网站需要的数据。为此我们制定了一个XML的标准和一个软件,从其他部门的数据库里抽资料,抽出来以后按照我们的方式转换成XML格式,再进行传输。

  从明年开始,我们计划把所有的政府部门的手续都要规范。比如说办一个执照需要带哪些材料,需要经历哪些流程,要等待的办事时间等,这些都要统一。为这项工作,我们也制定了规范,开发了软件,由部门开始,把他们的网站跟我们的网站直接相连。

  对于部门所使用的应用系统来说,由于现在已经既成事实了,所以也没办法了。我们只看重互用性。例如我们不论你买哪个公司的办公室软件,只要求能产生PDF、ODT或DOC文档就可以。

  六、合作与交流

  问 :我注意到澳门的电子政务过程中有很多外来的参与者,如联合国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等,请问他们发挥的作用主要是什么?

  广东话里有句谚语,叫“能医不自医”,意思是水平再高的医生也不能自己给自己看病,政府外部的学术界的参与会给政府造成很大的冲击,扩展我们的眼界。

  早在2004年实施E-Macao第一阶段时,当时就有一个外部的参与方——联合国大学国际软件技术研究所(UNU-IIST);在第二阶段时,Partner(参与方)拓展到五个。

  我们不能闭门造车,这些Partner 的参与能有效的拓展我们的眼界。比如说在这次联合国大学主办的电子政务理论与实践国际论坛上,我们就看到了很多其他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案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甚至一些最不发达国家,他们的电子政务发展都很快,这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冲击。

  另外,有些东西技术含量很高,不适宜Private Sector(私有部门)来做。因为私有部门往往有自己的利益,他考虑问题的出发点总是自己能不能从中赚钱。但有些项目不能从赚钱的角度来考虑,有些项目可能会没钱赚,甚至有些处于研究阶段的项目我们一开始也不能确定它是否有效,这些都最好委托给学术机构去做。比如前不久澳门理工学院就承担了一个研究项目,研究澳门居民对电子政府有什么期望。

  问:你们跟中国大陆的政府经常交流吗?

  2006年我们去了北京,拜访过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也参观考察了一些部委的电子政务建设。我感觉国内的领导层对电子政务非常重视,电子政务发展得很快。对于国内“一把手”亲自抓电子政务,特别印象深刻。

  图为位于黑沙环市民服务中心于2007年11月23日投入使用,该中心为澳门特区发展跨部门、跨部分一站式综合服务的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