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国 “一站式”解决流动人口办证难
来源:公安部 更新时间:2012-04-14

 

公安部副部长 刘金国

  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中央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推进平安建设,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特别是2007年以来,紧密结合“三基”工程建设,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精心组织开展“打黑除恶”、油气田和输油气管道治安整治、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犯罪以及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等专项行动,大力加强流动人口、出入境、道路交通和消防等社会管理,全国社会治安形势保持平稳。
  今年是北京奥运会举办之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对于实现“平安奥运”,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人口管理是社会管理工作的重点,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更是热点难点。全国公安机关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坚持“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底数清是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基础。继续抓好“三基”工程建设,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组织民警逐村逐户、逐企逐院开展走访调查,全面掌握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积极依托村居委会、社区组织和用工单位,全面采集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切实做到信息登记准确、上报及时。大力推进暂住人口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旅馆业治安信息系统建设,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治安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建立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各地区信息资源共享,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管理的综合效能。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管理。情况明是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核心。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区域和出租房屋、中小旅馆、废品收购站点、劳务市场、歌舞娱乐、洗浴休闲、建筑工地等流动人口聚集场所、部位为重点,集中开展排查清理,将各类可能违法犯罪的高危人员纳入视线,落实管理措施。对流动人口中涉嫌制假贩假、窝赃销赃、卖淫嫖娼以及流窜作案等违法犯罪人员坚决打击,最大限度地减少治安隐患。
  三、进一步深化维权服务。维权服务是流动人口管理的根本目的。依法严厉打击强迫农民工劳动以及侮辱、体罚、非法搜查、拘禁农民工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保护。继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引导各地从实际出发,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促进人才交流和人口有序流动。继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解决流动人口办理居民身份证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总结推广暂住证、婚育证、就业证“三证合一”的管理模式,实现“一站式”服务。
  四、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有效整合各种社会资源,着力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平台。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联合检查等制度。发挥企业和社区的作用,组织流动人口开展法制宣传、纠纷调解、治安巡逻等工作,促进其自我服务、自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