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通报人口计生信息化项目建设情况
来源:陕西省人口计生委 更新时间:2008-04-17

 
    
    今年以来,各市区按照《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决定》(陕人口发[2007]99号)要求,安排实施了2008年人口计生信息化项目建设,并取得了较快进展,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进展主要特点: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不少地方政府“一把手”或者分管领导担任了信息化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落实了信息化技术人员、机构和项目资金,调整了机房,出台了项目建设实施意见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西安市严格按照省建设标准,投资386万元建设信息化项目;咸阳市成立了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对下属各县安排部署项目建设工作,并组织了市人口计生委全员信息化培训,出台了网络安全等管理制度。宝鸡、汉中市出台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意见,对按规划安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县(区)各补助5-10万元;韩城市近年不断加大信息化投入,累计投入180余万元,今年年初再次投资80万元,初步完成信息化项目前期建设任务。

  二是认真进行部署。年初有34个市、县人口计生部门申请要求列入2008年项目建设计划中。我委下达2008年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后,截至3月底,全省共3个市级、25个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向我委上报了项目实施方案,咸阳市有4个县市区上报了项目文本,西安、渭南、榆林、汉中市各有3个县(区)上报了项目实施方案。

  三是全面推进应用,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大部分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组织了育龄妇女数据库查缺补漏工作,信息入库率和准确率大大提高;有的使用了电子政务统一的办公自动化系统,有的在县乡普遍开展了“一厅式”办公,有的改版了人口网站,拓宽了网站服务能力。榆林市横山、定边、靖边三个县经过两年实践,初步形成“一厅式”服务格局,育龄妇女信息和总人口录入率明显提高,形成了“信息引导服务,服务完善信息”的良性循环。

  二、几点要求

  虽然信息化项目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的地方领导重视不够,工作仍然停留在“计划”中,存在“等、靠、搞突击”思想;二是协调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地方人口计生信息化项目没有争取到本级立项,项目内容不规范、建设标准偏低,经费安排不到位;三是部分地方信息化技术人员、机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信息化技术薄弱,严重制约着信息化项目组织实施;四是个别县育龄妇女数据库、网站等建设缓慢,育龄妇女数据入库率低;网站信息少,长期不更新信息。

  针对以上问题,对今后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落实保障措施。首先解决信息化技术人员、场地和经费问题;强化责任,要将任务细分,层层分解逐项落实到人;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项目必须在本级立项,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信息化项目建设任务的实现。

  第二、加快中心机房建设。机房和网络设备、服务器、附属设施等必须按照标准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我委将组织抽查,重点检查中心机房建设情况。各级平台联网后,不能任意断开,做好日常测试和维护,保证网络畅通。

  第三、增强技术支持。我委在4月中旬举办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项目的专业管理人员培训,进行信息化项目建设技术标准的强化培训。各单位必须严格对照建设标准,调整和规范项目建设内容和进度,在4月底前将本级立项的项目建议书报我委发展规划处。

  第四、加强育龄妇女数据库和网站建设。育龄妇女数据库是今年信息化建设重点内容,各县区人口计生局要重点抓育龄妇女信息入库率和准确性,抓住基础信息的收集、审核、录入、变动、上传、交换环节,建设高质量的育龄妇女数据库。各市、县人口网站要规范网站信息栏目,政务公开,便民服务,要主题明确,推进“一站式”网站服务模式,信息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