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保监局出台《政务公开暂行办法》
来源:保监会 更新时间:2008-06-15

 
  

【本文摘要】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外网公开,同时还通过挂牌上岗方式公开本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照片。纪检监察处负责对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政务公开的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局纪检监察处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为增强保险监管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的监督制约机制,贵州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贵州保监局政务公开暂行办法》,对政务公开的主管部门和工作责任、内容和形式以及保障和监督作出明确规定。《暂行办法》规定,办公室是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局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主动向监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主要是贵州保监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责;贵州保监局各处(室)工作职责、联系方式;贵州保监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照片;贵州保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法律依据、申报材料、审查时限等;行政许可办理流程;行政许可办理结果;行政处罚情况;信访工作制度;监督电话;局长信箱;其他应公开的内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外网公开,同时还通过挂牌上岗方式公开本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照片。纪检监察处负责对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政务公开的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局纪检监察处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