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机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来源:华龙网 更新时间:2012-04-13

 今年7月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加强科学管理,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执法工作逐步迈向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规范检察业务为重心

  市检察院通过细化执法办案流程、确立案件质量标准,使每个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变得有章可循。

  据了解,市检察院公诉、侦查监督、职务犯罪侦查、控告申诉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和监所检察等6个重点业务部门都分别制定了办案流程、案件质量标准。今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我市试行了“看守所检察、监狱检察、劳教所检察、监外执行检察”4个工作流程,提升了监所检察业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高标准办案质量为目的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市检察院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完善了我市检察机关案件请示报告制度体系,加强了案件质量的流程控制和动态管理。

  从今年6月至今,我市各级检察院先后制定执法行为规范近300个。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办案责任制,有效杜绝了执法不公。我市检查机关实施的《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和《案件质量考评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感,保证了案件得到高质量完成。

  市检察院一分院还开展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通过活动形成了较系统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渝北区检察院出台的批捕、公诉、职务犯罪侦查等3个标准案件质量标准也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表扬。

机制创新规范执法见成效

  整改活动开展以来,市检察院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筛选确定了“案件质量管理机制、侦查一体化机制、纠防超期羁押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和信息化管理机制”等10个项目为机制创新的重点。

  在民事行政检察办案工作机制建设中,试行了新的民事行政检察办案流程,市检察院与市高级法院共同形成了《我市民行案件抗诉暨再审工作座谈会纪要》,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提出抗诉范围不明、程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在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中,进一步发挥了侦查指挥中心的中枢作用,其机制优势在指挥、协调、指导侦查破案等环节已经逐步显现。

  在纠防超期羁押机制建设中,40个区县(自治县、市)全面试行了“一证通”制度,31个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实现了监管信息系统联网。

  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两次向全国推介我市试行“一证通”制度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