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七项措施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更新时间:2008-07-07
  吉林省政府日前下发《200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采取七项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
  该省一是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责任制,指派专人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职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二是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修订、续编工作,并及时对外发布。三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发布协调机制、公开申请受理机制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四是认真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设置政府信息免费查阅场所。五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和互动作用,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及时了解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六是跟踪调研、综合分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积极探索总结新做法、新经验。七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制度、社会评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督促各部门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据悉,吉林省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记者 张世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