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政府机关开展节能工作
来源:西藏日报 更新时间:2008-07-08

  李鸽   

 为贯彻国家发改委《关于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和《西藏自治区2008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精神,近日,区直机关工委发出《通知》要求,在区直机关广泛开展节能工作,普遍建立节能制度。
 
   《通知》指出,要突出抓好节约用电工作,办公室、会议室等要尽量使用自然光,不用或少用照明灯。长时间不用时应及时关闭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或将计算机设置为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以减少待机能耗。要切实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杜绝“跑冒滴漏”,避免“长流水”现象。要积极节约办公用品开支,规范办公用品配备、采购、领用,设立办公用品和办公耗材分类账目;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充分使用网络办公,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发;加强办公用品的循环使用,提倡双面用纸,注重信封、复印纸再利用。

  《通知》强调,要积极推进公务用车节能,进一步完善区直机关公务用车配备配置标准与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优先选用节能、低耗、环保型车辆,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实行车辆定点定车加油,同时,要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实行用车登记制度,严格控制公车私用。要加强行政办公建筑物节能,所有新建、改扩建、迁建、购置、装修改造行政办公楼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严格审批程序,在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加强节能监督管理。要强化节约使用土地,区直机关行政办公楼等建设要符合土地使用和城市规划要求,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严禁超标准占地和低效率用地,按照节约高效的原则,规范和加强区直机关土地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