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改革全部完成
来源:寿县政府网 更新时间:2008-07-20

 

  寿县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县财政局具体协调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单位理解、支持、配合下,按照省政府、省财政厅文件要求,采取积极推进、分步实施、逐步纳入的办法,遵循“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原则,经过近一年分三批的扎实有效工作,我县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基本完成。截止目前,已纳入非税征管改革县直单位82家(其中有21家零星收入单位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财政集中汇缴宣传品管理),这些单位目前非税征管成功地建立了执收单位与银行、银行与财政、执收单位与财政端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实现了电脑网上领票、开票、核票,做到非税征管信息及时上传下载,提高了非税征管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一步规范了非税征管秩序和行为,实现了非税征管信息化和现代化。圆满完成了省财政厅关于非税征管信息化改革各项工作任务。也使我县非税征管信息化改革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为使寿县非税征管信息化改革稳步推进、取得预期效果、发挥应有作用,一是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高规格的县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改革领导组。二是完善制度,为推行改革做保证,出台了《寿县非税收入“四统一”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明确非税收入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严明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工作纪律的通知》等文件,规范改革行为。三是由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非税征管改革动员会交待政策、明确任务、强调纪律、落实责任。四是开展非税项目清理,建立非税系统基础信息库。五是加大投入,购置非税软硬件设备,搭建非税收入收缴信息化管理平台。县财政拨35万元专款,用于财政端系统平台搭建工作,各执收单位也相应克服困难,购置软硬件设备,建立信息平台。六是确定非税收入征管代理银行,首批确定县工行、中行、建行、农行作为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并开设了汇缴结算帐户。七是召开了座谈会、业务培训会。1是县财政、人行共同主持召开各商业银行和县信用联社主要负责人会议,确定非税收入代缴代理银行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2是召开执收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安排协调非税收入收缴信息化改革具体工作。3是由非税局相关人员和软件服务商共同培训非税收缴业务工作流程、改革后票据管理和使用、执收单位端系统软件的操作与应用等具体业务,为改革顺利实施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