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信息公开收取的费用要及时全额纳入国库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8-07-22

 
 
    新华网北京7月22日专电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许昆林财政部综合司副司长苑广睿今天下午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针对《条例》实施过程中的收费政策,与网友在线交流。苑广睿在专访中表示,依个别公民、企业或组织出于其特殊需要申请公开的信息,是为特殊群体提供的特别服务,这部分服务成本就不应由全体纳税人来负担,向其收取适当的费用,这不应该说成是二次收费,而且收取的费用要及时全额纳入国库。以下为实录。

    [网友 上帝别哭]请问一下,政府部门的办公经费、人员工资、行政开资的各项费用是国家拨付,国家的钱是来源于税收,税收是我们老百姓的钱。政府部门下发了新的政府信息,就应该免费给老百姓看,如果还要收费是不是就是二次收费了?

    [苑广睿]这位网友说的有道理,这应该都是来源于全体纳税人所缴纳的税收,包括公务员的工资、办公经费都是如此的。实际上我们所提供的一些相关的信息,比如我们通过一些载体:复印件、光盘等载体提供,这些都是费用,这些费用都在办公经费里面,都是公共资源。利用这些公共资源主动公开的信息,是为所有纳税人服务的,是完全免费的,但依个别公民、企业或组织出于其特殊需要申请公开的信息,是为特殊群体提供的特别服务,这部分服务成本就不应由全体纳税人来负担,向其收取适当的费用,这不应该说成是二次收费。而且收取的费用要及时全额纳入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