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和香港在科技领域,根据CEPA5关于「加强粤港电子政务合作」的条款,今后将积极推广专业网络,粤港科技人士可以使用专有网络平台,并推进粤港两地开展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试点应用,成立工作组,争取年内提出两地证书互认的框架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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