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信息共享是关键
来源:国门时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经历十几年的电子政务建设,尤其是政府上网工程开展以来,我国政务信息化网络基础设施已经相当完备。但在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还比较薄弱。在各地“十一五”规划中,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占有重要地位,“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以下简称“法人库”)的建设尤其令人关注。

  满足政府职能转换的需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要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

  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是我国政府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政府要及时、公开地向全社会提供经济信息和市场信息。在经济信息中,法人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因此,在2002年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原国家计委联合召开的电子政务建设第一次部门工作会议上,“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数据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一起被确定为国家电子政务建设一期工程任务中重点建设的4个国家数据库。

  建设“法人库”,其目的是要建设一个国家级的电子政务平台,整合统一不同部门的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法人单位基础信息的动态更新,解决我国目前存在的“信息孤岛”问题。

  “法人库”的行业信息是全面且动态更新的。这就使各行业主体的基本情况进一步透明化,从而有利于从宏观上对国民经济进行调节、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从而保障政府职能转变的顺利进行。

  加强“法人库”的应用,有助于改进政府行政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有助于推动政务公开,为社会提供广泛、准确、动态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助于加快我国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满足政府、行业和社会对法人单位基础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这一点已经在增加国家税收方面得到了验证。我国自1997年以来,税收有了大幅度提高。其原因之一就是全国税务系统普遍采用了组织机构代码作为全国所有单位的标识,也就是作为在纳税过程中的税号。通过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索引的全国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国家的财税、金融等部门就可以利用这个信息库内的信息加强联合监管,防止偷漏税和金融诈骗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这对于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减少税收流失、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金融危机等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除了税务部门,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法人库’要边建设边投入使用”的要求,现在我国统计、金融、外贸、出入境管理、公安、人事、社会保障等部门也都开始对“法人库”进行了实质性、深层次应用,“法人库”在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在电子政务和信用体系的建设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法人库”的组成

  “法人库”的建设内容是“一库一系统,两网一平台”,即“法人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群”、“法人单位基础信息管理系统”、“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内容传递和外部交换网络以及法人单位基础信息面向国家电子政务和社会应用的统一应用平台”。

  “法人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群”由各地政府的法人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组成,每个数据库包括基础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两个部分。

  基础数据库也可称为“索引数据库”,它侧重“基础”二字。其所含信息是描述一个单位特征和外貌的最基本信息。例如包括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地址、组织机构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或批准文号、证书编号)、注册日期、电话号码8项主体信息,以及包括新办、年检、变更和注(吊)销等信息在内的状态信息。基础数据库最大特点是以组织机构代码作为数据库中所有单位的惟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和主索引,其他政府部门和行业的数据库都是以组织机构代码为索引与基础数据库进行信息互联、互通的。

  专业数据库是政府其他部门在索引数据库的基础上,增加自身业务领域内的专业信息,形成了各自领域内的专业数据库。例如,工商企业的数据库可以增加企业董事会的组成,商贸部门可以增加外贸企业的进出口商品种类、数量、进出口额等信息,公安部门可以增加各类法人单位守法记录的信息,税务部门可以增加各类法人单位纳税情况的记录……

  “法人库”建设的远景目标

  “法人库”的应用,包括政府部门应用和社会应用两个方面。政府部门应用,旨在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社会应用,则为社会各行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为了实现上述应用,“法人库”的建设重点应该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覆盖全面。“法人库”的覆盖面要求比较全面。以我国《民法通则》为依据,法人数据应该覆盖所有的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其他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既包括各种类型的法人信息,也包括法人的延伸组织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如法人的分支机构、宗教场所、外国常驻新闻机构、村委会、居委会等。同时,它还应包括银行系统、铁路系统、民航系统、邮政系统、典当系统、信托系统等垂直管理的机构。

  完整的覆盖面和基础的信息,是“法人库”在各个部门信息共享中发挥基础平台作用,为国家电子政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的必要条件。

  及时、准确。作为决策者的参考依据,“法人库”中的信息必须具有高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根据规划,“法人库”将以组织机构代码为索引,以日为单位,每天汇总一次全国的数据。机构批准部门应通过变更登记、年检及其他信息化手段,动态跟踪组织机构客观情况的变化,并及时反馈到法人索引数据库中。如果有新成立的单位和已经注销的单位,机构批准部门也应及时将该信息传送到“法人库”中。“法人库”的应用部门,如税务、统计、工商、金融、社会保障等部门在进行业务管理时,也应将收集到的单位情况的变更及时反馈到“法人库”。只有通过这种齐抓、共建的办法才能真正保证“法人库”的动态更新、信息鲜活准确。

  方便、易用。“法人库”采用分布式管理结构,根据工商、民政、质检不同部门的业务管理特点,设计适合不同部门的法人单位基础信息管理应用系统。合理有效的业务流程是保证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准确采集和动态维护的重要前提。法人单位基础信息的生成和维护涉及工商、民政、质检等部门的相关业务管理。“法人库”信息的应用除了这些部门自身的业务需要以外,还包括税务、统计、银行等部门业务系统应用。所以在操作系统方面,“法人库”系统还要突出应用系统操作方便、界面友好,系统便于维护、扩充和升级,系统容错能力强、运行稳定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