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形势下国税系统如何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来源:中国税务 更新时间:2012-04-13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滥用职权亵渎职守而实施的破坏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职务犯罪是当前腐败现象最集中、最严重的表现,它作为一种权力犯罪,其影响和危害最大,已日益成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现象。 

    几年来,国税系统上下一致,共同努力,高度重视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效地遏制了职务犯罪的高发势头,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在新的形势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任重而道远,职务犯罪突出呈现以下三大特征。 

    一是职务犯罪的多样化。有的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税款;有的徇私舞弊违反规定出售发票,为有关系的企业多抵扣税款,多办理出口退税;有的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挪用公款,侵占公物;有的利用职权向纳税人索贿受贿,收受礼品礼金;有的滥用职权或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失职渎职,使国家的税款蒙受重大损失,凡此种种都不同程度的构成了职务犯罪。 

    二是职务犯罪的群体化。近年来有的国税部门内部,职务犯罪案件中存在着群体作案的现象,查处一个案件带出一串、一窝的现象,这是由于内部设置岗位互相制约后,一个人办不了的事,犯罪嫌疑人采用上下勾结、内外联合、共同策划、互相利用等手段,使一个案件往往涉及多人或一个部门的人。 

    三是职务犯罪的智能化。由于计算机大量使用,通过计算机操作几乎覆盖了税务工作的整个工作量,因此,有的别有用心的税务干部利用同事的密码,进入征管系统为纳税人违规办理纳税事宜,达到自己捞取好处的目的;有的利用计算机违反规定为纳税人购领发票后,立即作销号处理,使发票失去监控,为纳税人偷税创造便利条件;有的管钱管物的税务干部利用计算机做假帐,以达到自己侵占集体钱物的目的。 

    根据新形势下国税系统存在的职务犯罪的特征,如何有效地开展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谋划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思路和对策,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职务犯罪问题,是摆在各级国税机关领导面前必须解决的新课题,也是各级国税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所在,为此,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仅供参考。 

    一、加强教育,提高税务干部预防职务犯罪的自觉性。 

    加强干部队伍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要立足于形式多样,加强针对性。 

    一是抓好经常性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各级国税部门要制订年度的党风廉政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学习计划,规定学习内容下发基层单位实施。要经常组织全体税务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关论述,让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驱逐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腐朽思想,使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经常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切实加强税务系统的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自觉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识。要经常进行党纪法纪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法制观念,用纪律和法律规范大家的行为。要大力宣传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正面典型,使干部知道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怎样做是正确的,怎样做是有效的。通过教育,使大家牢牢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抓好警示性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为搞好警示教育,我们可以邀请检察院、纪检部门领导或办案人员为税务干部讲课,用大量的案例以案说法进行教育,分析职务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探索防止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提醒大家在公务活动中保持清正廉洁。做到不碰总局规定的“四条高压线”,做到“三不两正常”,即不受礼、不吃请、不说情,与纳税人保持正常的纳税关系,在内部保持正常的同志关系。我们可以利用内部少数税务干部职务犯罪的事实和教训,对税务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剖析犯罪分子的思想演变过程和思想根源,从反面警示税务干部引以为戒,保持清醒的头脑,谨慎行事,防微杜渐,自觉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干。让大家懂得“平安就是福,自由值千金”的深刻含义,牢牢筑起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通过教育使干部保持积极、健康、正常的心态,洁身自好慎始慎终。  

    三是抓好阶段性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阶段性的职务犯罪教育首先抓好每月的考廉日活动,把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放到突出位置,提高大家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廉洁自律意识。其次定期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形势分析会,对于各单位好的做法、好人好事不断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对于存在的问题要查找原因,力避再犯,真正做到弘扬正气,打击歪风。再次抓好元旦春节重大节日期间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防止“节日病”的发生。节前要下发有关文件,规范节日期间的廉政行为,提出具体要求,保证在节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收受纳税人的礼金、礼券、礼品、礼物,不接受纳税人的宴请。同时,要给每个干部发一封廉政公开信,为做好节日预防工作提个醒,给每一个干部家属发一份慰问信,让他们做好“廉内助”工作, 为节日期间创造一个廉洁的氛围。 

    二、健全制度,建立有效的职务犯罪预防机制。 

    健全制度,就是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用权有责、用权有章、用权有度,做到权力的规范、科学运作,不给税务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以权受赌、以权违法等行为制造制度空隙,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刹住行业不正之风。制度建设涉及面广,但重点要突出建立以下三项机制。 

    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国税各单位各部门的一把手要成为预防职务犯罪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并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定期述职、述廉、议廉、评廉制度,分析预防职务犯罪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出整改措施。要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每年签订预防职务犯罪的个性化责任状,强化考核,兑现奖惩。要强化过错追究机制,敢于动真碰硬,对不正之风敢抓敢管敢查处,有效防止失职渎职行为和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二是要建立制度制约机制。在预防职务犯罪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建立健全考廉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档案制度、廉政奖金制度、礼金礼品上交登记制度、干部购买私车住房申报制度、八小时外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等。在内部的行政管理制度上,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审批制度、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财务例行审计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基建项目招投标制度。同时要强化计算机管事的严密性,推行预警系统软件,以保证财物管理不出问题。在干部管理方面,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干部德能勤绩廉考核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考察的制度和办法,干部提拔均要实行竞争上岗、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落实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完善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探索干部实行干部任期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考察失真,“带病提拔”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的出现。 

    三是建立执法责任机制。要建立全员岗位执法责任制体系,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法律、法规和《税收征管法》为依据,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制定岗位执法责任制,推行执法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明确责任、量化指标,做到以事设岗,以岗定责,明确每个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和操作要求,使业务操作过程中,都能符合依法办事的原则;要按照岗责体系狠抓责任制的落实,使每一个岗位人员都能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在岗尽职、在岗勤政,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的正确程度,保证税务干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减少和杜绝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发生;要严格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要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对于税收执法各个环节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都要进行追究。对岗位责任人出现违章操作,或未尽岗位职责的要做到严肃追究和查处,防止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建立全方位的职务犯罪预防体系。 

    深化“两权”监督制约,完善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构建无所不在的监督体系,让税务干部的日常行为纳入社会的眼光监督之下,舆论评议之下,实行阳光操作,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 

    一是要建立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体系。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制定“两权”监督的实施办法,明确重点监督的岗位、监督的项目、监督的内容、监督的标准、责任追究、操作方法,形成了一整套防范监督体系并付之实施。在税收执法权方面,要突出抓好税务开业注销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发票的管理购领使用、税务稽查处罚、减免缓税的审批、出口退税审批、所得税税前列支的审批、个体定额核定等重点。在行政管理权方面,突出抓好干部提拔任用,人员录用调配、大额经费的使用及审批、大宗物品采购、基本工程建设、税务服装制作、票证印刷、信息化设备采购等重点。要指定相关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定期监督,通过内部监督机制以权力制约权力,达到权力分解的目的,防止产生职务犯罪问题。同时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控,要将“两权”运行的各个环节都置于计算机的监控之下,形成税务人员与计算机的双控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随意性。 

    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内外监督体系。要在国税系统内部建立监督体系,在充分发挥各级职能部门监督作用的基础上,在各级国税机关特别是在税务基层单位,要做好内部兼职监察员的聘任工作,发挥他们熟悉基层工作及人员思想情况的特长,让他们有效地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工作,一起来做好“两权”监督工作。要在党内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内权力保障条例》,鼓励党员更好参与和了解党内事务,强化党内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执行总局规定的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和财务工作,以利于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要建立外部的监督体系。要在人大、政协、纪委、有关政府部门、公检法司法部门、新闻媒体部门,聘任特邀监察员和行风义务监督员,让他们对国税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和监督。要和检察院签订“廉政共建合约”,发挥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的优势,共同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通过座谈会、联席会、个别走访、发调查信等形式,广泛听取预防工作的意见,为国税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出谋划策,形成一个触觉灵敏、反馈及时、行动快捷的社会监督体系。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惩治腐败体系。对在“两权”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违纪案件,要严格按照办案的要求和环节,依纪依规及时严肃认真地惩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以达到处理一个,教育多数的目的。对于个别单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汇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对纳税人反映强烈、办事不公、态度不好、故意刁难、失职渎职、索贿受贿的税务人员,一经查实要坚决处理,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戒勉谈话、黄牌警告、调离岗位、反思待岗、行政处分、开除等处理,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部门立案处理。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不仅要进行责任追究,而且要认真剖析,举一反三,查找发案原因,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铲除职务犯罪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