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规定涉及民生重大决策必须公示
来源:成都晚报 更新时间:2008-08-06

 本报讯(记者 熊德壮)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凡国家和省已取消的,坚决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清理......市委、市政府昨日下发《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就我市深化行政效能建设作出部署。 
 
 《意见》要求,重大决策必须遵循程序,涉及民生的必须公示听证。

  《意见》提出,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工作将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凡此项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评定年度先进的资格。《意见》要求减少行政审批,进一步清理和精简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凡国家和省已取消的,坚决取消;制订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管理办法,清理取消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确需保留的事项须报经市政府批准。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凡由下级行政机关作实质性审查、本级行政机关仅作程序性批准的审批事项,采取授权或委托方式下放办理,严禁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

  根据《意见》,要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市政府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的各种收费,坚决取消不合法收费项目。

  建立重大决策实施情况民意调查和评估制度,定期跟踪反馈决策执行情况,调整完善有关决策。完善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纠正超越权限、违反程序的决策行为。此外,还要还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专职新闻发言人制度。逐步将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招拍挂、国有产权交易、行政执法、重大投资项目和机关内部办事等纳入电子监察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