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将重新调整生源划片
来源:海峡都市报 更新时间:2008-08-13

记者 叶琦

    本报讯 今明两年,我省将根据生源实际,重新调整划分生源入学片区,避免造成人为择校。昨日,省教育厅下发省教育系统2008-2009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记者从该方案中了解到,明年秋季开学后,全省将开展教育收费普查,逐校检查评估,登记检查评估卡片,实行“一校一卡”,纳入教育收费电子档案。
 
    我省将把教育收费的监督,纳入政府电子政务实时监察系统的建设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开发教育收费电子实时监督系统,并与辖区内各校电子收费登记网链接,实时监控各校收费工作。明年底前,我省将选聘学生家长、社会贤达、行评代表等担任教育收费监督员,每名监督员负责2~3个学校。
 
    据介绍,我省将从规范收费入手,选择福建农林大学、福州一中、福州实验小学等作为教育收费规范试点单位,取得经验后先在福州地区各级各类学校推广,再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推广。
 
    另外,我省将改革借读费、择校费使用办法,积极开展借读费、择校费管理办法改革试点,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将借读费、择校费集中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收取的借读费、择校费,除一部分返还有关学校作为经费补充外,要主要投向区域内偏远、薄弱学校建设。
 
    昨日,省教育厅重申制止教育乱收费的十个“不准”,其中包括严禁截留、侵占、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严禁设立“小金库”或设置账外账;严禁用公款滥发福利、补贴;严禁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严禁强制、搭车收费和摊派钱物;严禁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捐资赞助费;严禁组织有偿办班补课;严禁擅自印制和征订教辅材料;严禁借代办费牟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