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统计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辽宁日报 更新时间:2008-08-15

  记者胡欣报道 8月14日,省政府在沈阳召开全省统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同时部署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省政府与14个市市政府签订了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总结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并对这次农业普查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出席并讲话。

    许卫国对全省统计系统近年来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他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讲话精神,精心组织,强化领导,切实抓好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地圆满完成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要认真总结我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经验,做好对普查成果的开发利用,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科学依据。要继续搞好宏观经济监测和预警分析,着重加强能源、服务业、县域经济等方面的统计调查工作,为确保实现我省“两个不低于”的发展目标作出新贡献。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要求,县(含县级市、区)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要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统计人员,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企事业组织都要配备具有统计从业资格的统计人员。要进一步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各级政府要把统计信息化建设纳入本级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现代统计信息网络。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统计监测和评价制度,增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发挥监测评价的引领和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