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商局深化政务公开促行政执法规范化
来源:中国工商报 更新时间:2008-08-20

 
 
    日前,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文清,福建省政府副省长洪捷序,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何立峰专门来到厦门市思明区工商局筼筜工商所调研。一个基层工商所为何如此引人瞩目?

  原来,厦门市工商局围绕深化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这一目标,抓住清权、确权、亮权、督权四个关键环节,结合基层工商所执法实践,在筼筜工商所试点公开基层工商所执法职权清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并引起了福建省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文清先后两次对该做法作出批示。

  从去年开始,厦门市工商局迈出了公开基层执法职权清单工作的第一步——清权,全面摸清执法依据底数。该局组织多名法学专业骨干,依据职权法定、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全系统行政执法主体法律依据、行政执法依据目录、行政执法职权法律依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在此基础上整理编撰了《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职责汇编》,初步搭建起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管理体系框架,从而解决了全系统执法权力和“责任田”的问题,为准确执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科学地明确执法权力职责,合理划分系统内各业务机构之间、各层级之间的职权,形成既适当分工、相互制约,又协作配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厦门市工商局在梳理完成全系统执法职权的基础上,认真细致地开展了行政执法职责分解与执法责任的界定工作,将行政许可、处罚、征收、强制、确认、调解、裁定、监督检查八大类1128项法定职责职权,分解到市局机关各业务处室、直属机构、区局各业务科室和基层工商所4个层面的44个执法机构、上百个执法岗位和每名执法人员。同时,该局明确履行各类执法职责职权的工作标准,界定相应的执法过错责任,并以图表形式规定了各项执法工作的基本流程。

  公开亮权,置权力于“阳光”之下是厦门市工商系统公开基层执法职权清单的关键环节。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该局把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根据不同群体需要,按内容简繁程度分为完整版、简约版和宣传版向社会公开,并根据不同载体,按内容需要分别采取上网络、上媒体、上墙面、印手册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因地制宜地公示基层执法权力清单,把知情权真正交给群众。

  在推行基层工商所执法职权清单公开工作中,厦门市工商局还重点强化督权环节,监督基层权力规范运行,从而形成了一套基层工商所执法职权评议考核标准:既有结合基层执法实际,对工商执法涉及的八大行政行为从主体合法、事项权限依据合法、程序合法三方面制定的相应工作标准和细化、量化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又有当前群众关心及立法和反腐倡廉建设集中关注的专项制度、标准;既有对实体的规范,又有对程序的规范;既有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又有对责任追究的监督;既有内部层级监督,又有社会大众的监督,形成了与落实基层工商所执法职权清单相对应的规范齐全、切实可行的监督机制。

  目前,基层工商所执法职权清单公开工作已经在厦门市工商系统全面开花结果。该项工作的试点单位——筼筜工商所所长叶永健深有感触地说,通过公开职权清单,不仅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和自我约束意识,有效防止了权力运行中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的发生,而且促使基层工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折不扣地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执法职权,做到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高效执法,从而达到了行政执法规范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