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上海市区县信息化优秀成果申报要求
来源:中国上海 更新时间:2012-04-14

关于开展2008年度区县信息化优秀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信息委:
  经研究,拟于近期开展2008年度上海市区县信息化优秀成果申报和评选工作。请你委在前期预申报的基础上,选择1-2个成果,于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委区县信息化处(具体要求附后)。

    附件:2008年度上海市区县信息化优秀成果申报要求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肖 健
电 话:61122504
邮 件:jxiao@shanghaiit.gov.cn
 
2008年度上海市区县信息化优秀成果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为截至2008年9月10日已经投入试运行的信息化项目或取得一定成效的工作经验:
1.关注民生、统筹城乡发展的项目,包括关注民生、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信息化项目。
2.提升产业能级、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项目,包括信息产业、传统企业信息化改造、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信息化项目。
3.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管理创新的项目和成功经验,包括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提升城区管理水平的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化工作机制和管理创新等方面的经验。
二、申报材料内容
应用项目类:
1.项目背景、建设时间、覆盖范围、建设规模等基本情况。
2.成果的内容、功能、特点、技术支撑、创新点等。
3.成果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对提高或者带动本行业信息化建设的积极作用等。
4.成果的示范与推广意义、社会影响力(包括项目获得的有关鉴定或表彰奖励情况)。
机制创新类:
1.工作背景。
2.主要做法。
3.主要成效。
三、申报材料格式
申报材料要求文字简炼,叙述准确,字数在3000字左右。
1.项目标题采用小二号华文中宋体,加粗,居中;
2.项目单位名称采用四号楷体,居中;
3.一级条目采用四号黑体;
4.二级条目采用四号楷体;
5.正文采用四号仿宋体;
6.排版格式采用首行缩进2字,27磅间距。
四、材料格式示例
标题(小二号华文中宋体)
项目单位(四号楷体)

一、一级条目(四号黑体)
1.二级条目(四号楷体)
(1)×××××××××××××××××××××××××××××××××××××××××××××××。(四号仿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