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有了“时效性”限制
来源:齐鲁晚报 更新时间:2008-09-09

 
  本报临沂9月8日讯 临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有了“时效性”限制。记者从日前施行的“临沂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制度”中了解到,政府信息上网公开一般最迟不得晚于20个工作日,以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这份自今年8月6日起实施的制度,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政府机关应将政府信息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

  值得注意的是,该办法对政府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提出了“时效”要求。制度中明确规定,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在信息产生后及时上网公开,一般最迟不得晚于10个工作日。同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在政府网站保存至少2年时间。

  此外,临沂市制定的这份制度充分体现了便民原则,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上设置方便查询的政府信息公开导航,并将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在其政府网站上公布。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内容应当方便浏览、打印和在其他信息终端显示。

  据了解,随着“数字临沂”建设步伐的加快,目前,全市互联网用户发展到30多万户,90%以上的部门建成了内部办公业务网。据了解,为提高信息化水平,打造阳光政府,临沂市力争到2010年,100%的政府公开类信息可通过网络查询,80%的行政审批事项可通过网络办理。


记者 张纪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