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信息化法院”初具规模
来源:人民法院报 更新时间:2008-10-10

 记者 王世心 通讯员 马 丽  


    本报济南10月9日电 今年以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大力实施办公办案信息化建设,全省三级法院均已建成内部局域网,完成了与最高人民法院一级专网的连接和全省法院的广域网建设。目前,全省法院超过90%的裁判文书和文件材料在计算机上完成,一个以省高院为中心,集审判、政务、服务和音像于一体的山东法院网络体系已经形成,“信息化法院”初具规模。

    法院管理更规范。“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全省法院本着这一原则,在硬件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坚持狠抓应用不放松。山东高院已在全省法院率先推行无纸化办公,除涉密文件外,各种文件、通知、法院工作信息、简报均通过网络起草、流转、审批和发布,实现公文处理、办公信息的采集与处理等工作的数字化和网络化,极大节约了办公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根据规划,全省各中级法院也将在今年年底前、基层法院在2010年前全部实现无纸化办公。

    审判、执行更高效。山东法院每年办理各类案件约80万件,案多人少的矛盾尤为突出。针对这一矛盾,山东法院积极探索将信息化技术引入审判、执行工作,强化对立案、分案、庭审、合议、文书制作审核、宣判、送达等各个流程节点的管理。绝大多数法院实现了网上立案、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网上监督,聊城、济南等地法院还在加强庭审音像信息管理、卷宗信息管理、审委会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促进了审判质量效率的提高。如今,只要登录系统,审判执行的每一环节、每个案件的进程都一目了然。借助电脑这个“铁判官”,山东法院有效突破了立案繁琐、超审限、执行难等热点问题,促进了办案的公正与高效,收到了遏制司法腐败、促进队伍建设的多赢效应。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和执行案件411279件,审、执结311818件,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7.8%。各类案件经过一、二审后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达到99.2%,真正实现了“高、快、好、省”地审理好每一案件。

    司法为民更便捷。山东各级法院围绕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关心的问题,加强法院互联网站的建设,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审判程序和结果,发布审判动态、诉讼指南、法律法规、开庭公告等信息,开展网络远程立案、网上信访等工作,方便当事人诉讼,既节约了司法资源,也减轻了群众的诉累。如今,山东法院各级网站已经成为山东法院系统不可缺少的窗口和媒介,在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司法便民、利民,促进司法公正,对外宣传法院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今年5月份,山东法院门户网站被山东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等联合授予山东省优秀网站,山东高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

    信息化建设催生了山东法院广大干警思维和工作模式的深刻变革,走科技强院之路已成为山东各级法院的共识。山东高院院长周玉华表示,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实现信息技术在审判、行政、人事、后勤等方面的全方位应用,不断提高法院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推动山东法院各项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