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关于加快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决定
来源:惠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决定

 

(2008年9月1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惠州调研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扎实、稳健、有效地推进科学发展“惠民之州”建设进程,现作如下决定:

一、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基本内涵和实践基础1、正确理解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基本内涵。在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入新的历史起点的关键时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来我市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并就我市如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新一轮大发展,提出了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总目标总要求。这一总目标总要求,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符合我市的客观实际,符合全市人民的共同期待,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加快发展的思想和行动指引。其基本内涵是:

——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基本前提是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义、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转化为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具体实践。

——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核心内容是:大力推进经济发展,夯实惠民物质基础;大力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共同繁荣;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优化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大力推进文化和民主政治建设,实现更高层次的惠民。

——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根本目的是“惠民”,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本质要求是:全面确立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思想共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全民智慧,凝聚全民力量,共同推进科学发展“惠民之州”建设,做到“民共建”;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既要有物质的富有,又要有精神的富足,实现“民共富”;全面加大民生投入,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不断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实现“民共享”;全面加强民主政治建设,规范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益,做到“民作主”,从而使生活在惠州的每一位居民,都有归属感、安全感、幸福感,都对未来充满信心和期待。

2、正确认识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实践基础。改革开放30年以来,特别是2003年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科学发展观战略思想以来,我市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两大主题,全面实施“人本立市、工业富市、文化兴市、创新强市、生态旺市、依法治市”六大战略,全市经济社会步上又好又快科学发展轨道,奠定了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实践基础。这些基础具体表现在:干部群众思想观念深刻转变,科学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奠定了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思想基础;经济总量突破千亿元大关,城市综合竞争力日益增强,跨入全国经济发展一类重点城市行列,夯实了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经济基础;城市功能日益完善,绿色生态惠州建设卓有成效,宜居宜业水平进一步提高,优化了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环境基础;城乡协调发展扎实推进,“一保五难”问题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显著提升,厚实了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民生基础;不断推进机制体制创新,制订和实施五个“五年行动纲要”、八项信访维稳工作制度和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三大考核评价体系,完善了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制度基础。有了这些实践基础,我市推进科学发展“惠民之州”建设的步伐将更加稳健、更加有力。

二、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原则1、深刻领会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重要意义。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执政基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的最高利益。全面推进科学发展“惠民之州”建设,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特征,有利于永葆党的先进性,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内容是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建设和人的全面发展。全面推进科学发展“惠民之州”建设,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必将有力推进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伟大实践。

——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号召全省人民高举旗帜,改革创新,努力开创广东科学发展美好未来,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全面推进科学发展“惠民之州”建设,符合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的要求和部署,是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

——近年来我市全面实施“六大战略”、全面实行五个“五年行动纲要”、大力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努力提升民生质量,在科学发展和“惠民”上有了一定的思想和工作基础。全面推进科学发展“惠民之州”建设,符合我市发展的客观实际,必将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在新的时期,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和政治生活有着新的更高的需求。全面推进科学发展“惠民之州”建设,符合新时期全市人民的新期待、新要求,是全面实现惠州人民根本福祉的必然选择,是全市人民的共同理想和目标追求,必然会得到全市人民的普遍拥护和全力支持。

2、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基本原则是: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四位一体”,经济为首;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群策群力,共建共享;好中求快,环保优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三、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1、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汪洋同志在惠州调研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引导和团结全市人民,树惠民理念,壮惠民实力,拓惠民内涵,求惠民实效,努力把惠州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惠民之州”。

2、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全面推进科学发展“惠民之州”建设,努力把惠州建设成为国际级石化名城、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强市、全省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模范市和人人安居乐业、家家富裕安康、处处和谐秀美的“惠民之州”。力争到2011年,基本实现以下目标:

——结构优化、经济发达。以石油化工、电子信息为龙头的现代产业体系日益完善,自主创新体系日益健全,经济发展基本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全市年炼油能力达到2200万吨以上,年乙烯生产能力达到200万吨以上,石化工业总产值达1400亿元以上;电子信息产业总产值达2000亿元以上;力争全市人均GDP和城乡居民收入达到珠三角地区平均水平,建成宽裕型小康社会。

——政治民主、政风清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治市战略有效实施,公民政治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反腐倡廉体系更加健全;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成效显著,党风政风清正廉洁。

——文化繁荣、精神富足。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文学和艺术精品不断涌现,特色文化品牌不断彰显,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崇文厚德、包容四海、敬业乐群”的惠州精神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广为弘扬。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城乡安定、社会和谐。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乡社会治安控防体系基本形成,社会治安环境良好;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健全,百姓诉求渠道畅通,群众合理利益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环境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民生改善、百姓幸福。城乡居民整体收入加快增长,年增长幅度达到13%以上;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功创建省教育强市;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城乡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居民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

——资源节约、生态优美。循环经济不断发展,节能减排目标得到实现,基本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绿色生态惠州”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生态质量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日益优美;努力把惠州建设成为全省最适宜居住的城市之一。

通过全面推进科学发展“惠民之州”建设,全面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均衡发展、特色发展,惠城区要建设成为“宜居宜业中心区”,惠阳区要建设成为“现代服务业活力区”,大亚湾区要建设成为“世界级滨海石化区”,博罗县要建设成为“城乡协调发展示范县”,惠东县要建设成为“现代海洋经济强县”,龙门县要建设成为“生态经济特色县”。

四、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1、全面推进思想大解放,把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转化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要深刻理解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发展思路,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总量与人均、经济现代化与全面现代化、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经济发展与节能降耗、行政区域与经济区域、“先富”与“后富”、坚持群众主体与坚持党的领导、加快发展与持续发展这八大关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要深刻领会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基本内涵,明确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基本前提、核心内容和根本目的。要深刻认识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重要意义,明确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是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根本宗旨的内在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是实现全市人民福祉、满足全市人民新要求新期待的必然选择。要全面把握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本质要求与基本原则,明确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指导思想和各项目标任务。使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成为群众熟知的城市发展新定位,成为群众认同的城市发展新理念,从而将全市人民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这一总目标总要求上来,将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各项工作上来,筑牢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思想基础。

2、全面推进开放、集聚、协调发展,进一步增强“惠民之州”的经济实力。要大力推进开放发展,破除行政壁垒,消除区域障碍,充分发挥我市独特优势,积极融入粤港澳紧密合作区和珠三角经济共同体,推动交通对接,促进产业互补,实现互利共赢,增创区域经济一体化条件下参与国际国内合作、竞争的新优势,把我市建设成为粤港澳和珠三角城市群中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石油化工基地、信息产业基地、旅游休闲基地和特色农业基地。要大力推进集聚发展,以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高新科技工业园为重要平台,延长产业链条,完善产业配套,促进产业聚集,推动自主创新,同时加快产业转移园区、港澳工业园区和其他工业园区建设,突出产业特色,壮大产业集群,力争到2011年,全市建成工业总产值超200亿元的工业园区达5个以上,超100亿元的工业园区12个以上,使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组团。要大力推进协调发展,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措施,继续推动“村企合作”,全面加强农村基础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市场化、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的进程,特别要加快推进中心镇的扩张发展,使之成为壮大县域经济、带动农村发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要坚持制造和创造相结合,制造业和服务业相配套,工业化和信息化相融合,按照“三、二、一”产业优先次序,努力建设产业结构高级化、发展集群化、水平国际化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4000万吨炼油和液晶模组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汽车零部件业、水泥建材业、服装制鞋业、旅游业和现代物流业等六大重要产业,做大做强以石油化工和电子信息两大产业为龙头的“2+6”支柱产业。要积极推动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实现产业和劳动力“双升级”,从2008年起至2012年的5年时间里,安排11亿元资金实施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力争到2012年,全市建成年工业总产值100亿元的产业转移工业园3个,新增转移本市农村劳动力15万人。从而加快形成市区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经济以及县域经济三大板块齐头并进、竞相发展的良好格局,夯实“惠民之州”的物质基础。

3、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惠民之州”发展动力。不断加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力度,引导全社会加大科技投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机制,力争到2011年,全市财政对科技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5%以上。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和园区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对企业工程中心、专业镇创新服务平台、农业创新中心、科技人才创业中心、留学生创业园等创新平台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加快建设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创新服务中心和孵化基地,积极组织和推动我市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本地大型企业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进行技术攻关,不断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继续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进一步加大自主品牌培育力度,加大对各级名牌的奖励力度。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立和完善标准数据资源库,支持有关企业和机构开展技术标准的研制,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提高防范和应对国际技术壁垒的能力。实施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完善推动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激励机制。加大对科技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力度,每年力争引进5-10名领军型科技人才和100名科技研发人才,每年选送100名优秀科技人才到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学习深造,提高其科技研发和创新水平。加强各类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开门引进、选派培训、待遇激励等措施,形成管理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氛围,不断培育壮大社会责任心强、有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懂经营善管理的各类管理人才队伍。通过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惠民之州”建设提供强大的科技、人才支撑和发展动力。

4、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惠民之州”的发展环境。要加快惠莞、惠深沿海、广河高速惠州段、粤湘高速惠州段、惠州港疏港高速、广惠高速东延段等高速路网建设,完善“五横三纵”的高速公路网。加快启动连接珠三角核心地区的城际快速轨道交通项目的立项和建设工作,促进惠州迅速融入珠三角经济共同体,打造穗深莞惠1小时经济生活圈。加快推进国、省和县道升级改造,抓紧完成惠州大道、惠南大道、惠民大道、惠博沿江公路和金龙大道等城市主干道的改造工程,促进市内各县(区)之间的快速联通。要以区域性枢纽港为标准,加快推进惠州港建设发展,努力把惠州港建成为珠三角东翼亿吨级以上的综合性大港。要加快推进惠大铁路和厦深铁路惠州段建设,尽早实现我市铁路与港口的“水铁联运”。要尽快恢复启用惠州机场的客货运功能,努力将惠州机场发展成为粤东重要的客货运航空港。通过“海陆空”并进,构筑起四通八达、便利快捷的现代立体交通网络。同时,要加强能源、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惠民之州”发展提供完善的硬件配套体系。

5、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提升“惠民之州”民生质量。一是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民生的比重。2009年起,民生投入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逐年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到2011年达到39%以上。二是加快农村交通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09年全面完成县道和镇通村公路硬底化建设任务,确保全部农村水利工程安全有效运行。三是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全面保障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继续实施“城乡教育联动发展计划”,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2009年全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1年前跻身“广东省教育强市”之列。四是大力推进创业就业。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免费创业培训、免费职业介绍、免费职业技能鉴定和其他创业就业促进工作。五是大力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力争到2011年,全市城乡居民整体收入大幅提高。六是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基层卫生建设资金,用于完善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服务设施和提高基层卫生机构服务水平,2011年前实现村卫生站建设达标率达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达标率100%、在籍农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农民人均“参合”资金达到115元以上;大力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力争2011年前,全面实现“全民医保”。七是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力争到2011年,全市被征地农民、农村独生子女和纯生二女结扎夫妇、符合条件的农村基层干部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低收入居民和“五保供养”人员,全部实现“应保尽保”。八是提升城乡居民住房保障水平。加快城镇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加大对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的财政补贴力度,有效纾解城乡居民“住房难”问题。九是进一步推进平安惠州建设。巩固公安“三基”工程建设成果,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感和社会治安满意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安全。十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全面实施信访维稳八项制度,保证群众各项合法合理诉求“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结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好“三证”(林权证、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发放工作,切实保障百姓产权物权。通过优先推进民生工程,进一步提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6、全面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增强“惠民之州”文化软实力。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崇文厚德、包容四海、敬业乐群”的惠州精神,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素质。加快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力争2011年前,基本建成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其中市和各县(区)图书馆实现数字化,县(区)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以上。大力促进文学和艺术创作,打造惠州特色文化品牌,力争从2008年起,全市每年有10件以上文学作品获省级以上奖项,到2011年,全市培育出15个以上“民间特色艺术之乡”,力争获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力争到2011年,文化产业增长速度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同步,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体育事业,积极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努力提升我市竞技体育水平,2009年底前全面完成第13届省运会场馆建设,2010年成功承办第13届省运会,并力争我市代表团金牌数和团体总分进入省前八名。继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争2008年夺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从而不断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进一步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

7、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扩大“惠民之州”的有序政治参与。在充分保障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依法依规履行权利的基础上,建立和实施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重大事件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事件的真相,重大决策要事先广泛征求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重大案件要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查处的结果。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完善推广“四民工作法”,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建设政府数据交换中心,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交换体系,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重点热点功能,推出百万惠民邮箱及网上“在线访谈”,建成网上“一站式”并联审批系统,构建政府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加快视频监控骨干网、电子监察、公共事件应急平台、空间地理信息系统、行政审批服务系统、惠民信息站等重点项目建设,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为群众服务水平。通过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规范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从而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更高层次的惠民。

8、全面推进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进一步提升“惠民之州”宜居水平。严格依照《城乡规划法》办事,确保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法律性,切不能因领导看法或更替而任意改变规划,以推进城乡规划建设有序健康发展。加强城乡规划,在市规划建设局设立农村规划科,专责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全面提高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不断优化城市功能。严格项目环评,提高环保门槛,加快淘汰高消耗、高污染的落后产能,落实污染减排目标,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确保环境安全。进一步加强对东江、西枝江饮用水源水质的保护,确保本地用水和对香港、东莞、深圳和广州东部地区的供水安全。严格依法保护耕地和农业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大力推进绿色生态惠州建设,重点抓好森林公园、铁路、公路和城市主干道“一环九线”绿色长廊建设,建设一批高标准森林公园,抓好城市绿化和“千村家园绿化”工程,抓好绿色生态“四个100工程”:100万亩阔叶林造林示范工程,东江、西枝江流域100平方公里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100公里路树改造工程,100万亩桉树、残次林改造工程。进一步优化城乡生产生活环境,保障城乡居民共享碧水、蓝天、白云、绿地,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9、全面推进投融资制度创新,强化建设“惠民之州”的资金保障。要进一步改善优化投资环境,多渠道、多形式、宽领域引进利用外资,不断扩大外资引进规模,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特别要积极引导世界500强企业和大型跨国公司落户惠州,鼓励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确保实际吸收外资金额持续稳定增长。要大力发掘民资,放宽民企准入限制,激发民资创业潜能,促进全民创业。要搞活资本经营,金融部门要增强服务企业意识,积极为企业发展融资,企业要走市场化道路筹资,争取每年培育2家以上有实力的公司上市融资。要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创新生财、聚财、理财方式,实施公共财政支出向民生、向农村倾斜,确保重大民生工程的投入。通过多管齐下,努力保障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资金需求。

10、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好班子”创建活动,强化建设“惠民之州”的组织保障。以全面开展创建“科学发展好班子”活动为抓手,着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领导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改革创新、为民谋利的能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让善于科学发展的人上、不会科学发展的人让、阻碍科学发展的人下,培养选拔一批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各级机关服务“惠民之州”建设的能力,进一步优化“惠民之州”的发展软环境。以完善惩防腐败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更加扎实地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加强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的楷模表率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全市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强大合力。

11、全面推进机制体制创新,强化建设“惠民之州”的制度保障。要不断完善和全面实施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办法、县(区)党委、政府正职责任考核评价办法、市直部门正职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三个考评办法”,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明确工作责任,推动科学发展。要围绕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建立和实施好《推进发展成果惠及民生实践规则》、《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实践规则》、《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实践规则》、《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实践规则》、《推进全民创业实践规则》、《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实践规则》、《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践规则》、《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实践规则》、《推进平安和谐惠州建设实践规则》、《推进“科学发展班子”建设实践规则》等“十项实践规则”和《惠州市市民践行科学发展观守则》,保障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督促市直各部门紧扣各自职能,围绕破解不适应科学发展的问题、职能发挥不好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订具体的解决实施方案,建立落实工作责任的长效机制。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机制体制创新,为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提供长效制度保障。

12、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战略实施,强化建设“惠民之州”的法制保障。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增强市民法律意识,引导公民运用法律手段依照合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到2011年全民法制宣传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实施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确保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所属机关依法依规办事。推进公正执法,实行法务、检务、警务“阳光化”,进一步强化对司法和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严厉打击犯罪,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杀人、涉枪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确保社会平安稳定。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将农民工、贫困残疾人、低保对象、离退休特困人员、下岗特困职工、单亲家庭、特困母亲等贫弱群体和现役军人家属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法做好困难群众诉讼费用的缓、减、免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切实解决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力争到2011年实现创建国家级法治城市目标,为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