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不公开成被告,政府部门首次败诉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08-10-13

  本报武汉10月11日电 记者田豆豆报道:10月10日,《人民日报》与人民网首页刊发《政府信息不公开成被告,政府部门首次败诉》一稿,在黄州区交通局引起强烈反响。黄州区交通局表示将认真研究落实公开政府信息败诉案件的整改。

  10月10日,公民徐建国状告黄冈市黄州区交通局一案的判决书正式下达。黄州区交通局局长余国清迅速主持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统一思想,端正态度,组织了反省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一件小事因办事拖拉成为败诉的被告的问题是严重的,尤其在当前全省效能建设年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影响极坏,要举一反三查问题,思想深处找原因,强化措施抓整改,闻之必改抓落实。

  一、依规严肃处理案件当事人

  鉴于小事贻误造成败诉的恶劣影响,黄州区交通局对本案的相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的处理,责令向局党委作出深刻检讨,并按照责任追究制度,对分管领导进行了责任追究。

  二、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查摆问题。

  自接到案件起诉状后,黄州区交通局就抓住这一实例,举一反三,对照检查。通过深入查找,黄州区交通系统在效能建设中还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信访来函回复工作不及时,不能做到及时报告、备案、回复,从而使公民不能及时准确地了解相关的工作信息,影响了相关工作的开展,甚至贻误了有效处理有关问题的时机。二是少数干部敬业心和责任感不强.办事拖沓,效能不高,办事效率低下,与依法行政和效能建设的要求有差距.三是有的领导监管工作不到位。对工作的办理没有督察追查,没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四是职能股室和相关部门工作作风不实,落实不够, 服务意识不强,影响区交通系统的行政效能和服务效率.

  三、吸取教训,认真整改。

  一是强化学习抓教育。在全系统认真开展以突出学习《行政诉讼法》和《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活动,深入查找在依法行政、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交通系统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作风活动,努力塑造“依法行政,文明高效”新形象。

  二是强化认识找原因。每个干部职工要结合各自的思想、工作实际撰写有份量的自查报告,重点围绕服务观念、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环节开展自查互查活动,对查摆出的工作漏洞和失误要限时定人采取补救措施,杜绝因小失大的事件再次发生。

  三是强化措施促整改。进一步完善公开事项承诺制、回访制、督办制,健全责任追究制,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和领导责任制。正确处理效能与效率的关系,服从与服务的关系,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完善优质快速反应机制。目前黄州区交通局已将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全部上网上墙公示,做到一次性告知。在征费服务大厅设立咨询服务台,并配备一名业务能力强,富有责任心强的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咨询回复工作。

  黄州区交通局表示,今后工作中,一定要认真学习,吸取教训,掌握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