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香  农业信息化建设要处理好五个关系
来源:东方烟草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农业部总经济师、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 张玉香    
 

  推进农业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农业现代化,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在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处理好五个关系。

  一要处理好农业信息化建设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目前,有的地方在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中,片面地追求高新技术,忽视了农业和农村的客观要求,有限的资金没有用到刀刃上。农业信息化建设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适应新阶段农业发展的大环境,从提高政府宏观调控和综合服务能力出发,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当前,应着力解决农村信息服务滞后的问题,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服务。

  二要处理好基础设施建设与资源开发及服务的关系。近年来,很多地方都建立了信息网络,开通了互联网站,但信息资源建设远不适应,“有路无车”的现象比较普遍。信息资源匮乏不仅制约了信息服务的开展,也降低了信息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因此,必须调整建设思路,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强调资源的开发,加大应用软件的开发力度。

  三要处理好国内信息与国际信息系统建设的关系。随着农村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关联度日益增强,面对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农业信息系统建设必须打破传统格局,坚持国内国际信息两手抓。针对国际信息资源相对匮乏的现状,必须强化国际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国外农业信息的采集和分析预测,为农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必要的支撑。农业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产品应满足生产者、营销者、消费者以及政府管理部门的不同需求,做到既有国内信息又有国际信息,既有宏观性信息又有微观性信息,既有事后的统计信息又有前瞻性的预测性信息。

  四要处理好现代信息网络与传统媒体的关系。既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覆盖全国的农村市场信息服务网络,也要看到目前农民拥有计算机的比率还很低,电视、广播等仍然是当前农民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必须充分利用好这些传播媒介,重点解决好广大农村的信息覆盖问题,使计算机网络和传统媒体在农村市场信息服务中优势互补。另外,在鼓励大胆尝试高新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领域应用推广的同时,也要结合农村实际,注意经济效益和实践效果。

  五要处理好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的关系。尽快建立起政府权威的农业信息体系,是各级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但要完全解决广大农民一家一户的信息服务问题,仅仅依靠政府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从国外的经验看,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国家,其信息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也越高,除政府部门外,各种农业专业协会、科研推广机构、中介组织和各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等也都成为直接的信息服务主体,政府从中扮演组织推动和监督管理者的角色。因此,在加强政府部门自身信息化建设的同时,要积极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鼓励和支持各类有条件的协会、企业和生产经营大户等社会力量开展直接面向广大农民的信息服务,推动信息服务的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