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作者孟建柱: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

    按照中央的决定和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在全党分批开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首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当前公安工作面临形势的新变化,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为载体,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支撑,深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进一步推动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一、深刻认识当前公安工作面临形势的新变化,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

    在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难以预料的挑战和风险明显加大。从今年情况看,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势发生了许多新变化,呈现出许多新特点,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境内因素与境外因素互相影响的关联性更加明显。当前,我国发展对世界发展的作用和影响不断增大,国际环境发展变化对我国发展的作用和影响也不断增大;国际关系中的中国因素增强,国内工作受国际因素的影响也明显加大。在这种情况下,境内因素与境外因素的相互影响越来越突出,内政与外交的相互作用越来越明显。面对境内因素与境外因素相互影响日益明显的趋势,如何科学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大局,妥善处理国内国外两种因素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影响,不断提高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传统安全因素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交织的复杂性更加明显。当今世界,传统安全因素有增无减,非传统安全因素日益突出,两种因素相互交织、错综复杂,应对难度进一步加大。我们不仅要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军事安全,还要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金融安全、信息安全;不仅要预防和打击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等刑事犯罪,还要预防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等各类新型犯罪。非法集资、非法传销、地下钱庄等经济犯罪突出,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增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如何妥善应对传统安全因素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的挑战,有效避免和防止发生连锁反应,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挑战。

    “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相互作用的互动性更加明显。随着网上“虚拟社会”的衍生、发展,“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之间的影响和作用更加直接。现实社会中的生活方式,在“虚拟社会”中同样存在;“虚拟社会”中的思维方式和表现形态,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同样都能体现,维护稳定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在飞速发展的网络信息条件下,如何加强对“虚拟社会”的管理,坚持网上防范与网下管理相结合,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是对我们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一个新考验。

    面对这一系列新变化、新特点,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世界眼光,切实强化战略思维,善于以开阔的视野、宽广的视角分析研究国际国内发展大势,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分析判断经济、社会、政治、科技、文化等诸多要素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影响,居安思危,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始终把工作的基点放在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问题上、放在驾驭各种复杂局势上。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牢牢抓住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这三个事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问题,着力解决制约当前公安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以更好地应对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

    二、大力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

    加强公安信息化是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的重要载体,是牵动警务机制改革的重要纽带。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适应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强警之路,向科技要素质、要警力、要战斗力,把信息化打造成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的重要支柱。

    要以信息化提升公安机关侦查破案能力。信息化手段已成为侦查破案的重要手段,要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强警之路,加快信息化建设。各级公安机关要依靠网上排查、网上串并、网上追逃等新型工作模式,通过对各类信息进行关联整合、比对,及时侦破案件,逐步改变传统侦查破案方式和侦查手段,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的实战能力。

    要以信息化带动基层基础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把信息化作为带动基础工作的主要手段,把随时随地掌握情况信息、随时随地录入信息数据作为基层民警日常工作的基本内容,切实掌握人的基本情况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得了、控制得住,这是一项基础性、源头性工作,务必把它做好;要把信息化与基础工作有机融合起来,为网上排查、网上串并、网上比对、网上追逃等信息化应用提供强大的信息支撑,进一步提高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层次、质量和水平。

    要以信息化推动警务机制创新。要把信息化作为改进警务方式、指挥模式和队伍管理方式的强大推动力,创新警务机制,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的整体效能。一要使信息资源实现高度整合和共享,打破部门、警种之间的壁垒,提高公安机关合成作战能力,推动打防管控一体化;二要为领导机关决策指挥提供便捷高效的技术手段和第一手信息资料,拉近指挥与实战、机关与一线的时空距离,使决策更加科学、指挥更加精准,实战指挥的层级进一步压缩、效能进一步提高;三要加强情报信息综合分析研判,使巡逻防控的重点更具针对性,警务部署、警力投向和勤务方式更具科学性;四要对民警执法办案等业务活动从受理到办结各个环节进行网上全程监督,规范业务流程管理和民警日常工作管理,既保证执法公正,又保护民警的执法权益。

  三、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最基本的履职要求。因此,必须首先做到规范执法。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本要靠广大民警认识的提高与行动的自觉。各级公安机关要紧紧抓住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这一契机,综合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严守法纪等理念根植到每一名民警的头脑中,落实到每一名民警的实际行动中,贯穿到每一项执法工作和每一个执法环节中,使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要深入剖析一些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例,有的放矢地开展警示教育。

    要健全完善各项执法制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关键在于各项执法制度对执法活动的有效规范和约束。在程序制度建设方面,要从基层民警日常执法活动最急需的方面入手,针对交警纠正违章、治安盘查巡控、武器警械使用等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活动、执法环节,抓紧健全完善相关程序规定和标准规范。进一步细化各类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确保民警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针对执法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明确、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细则或具体操作程序。在实体制度建设方面,要针对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制定完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证据标准以及治安行政案件裁量标准。

    要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各部门、各警种要根据自身特点,主动适应全面开放、高度透明的社会环境,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在维护社会秩序、加强社会管理过程中,遇到挑衅、面临复杂情况时,不冲动、不感情用事,不说过头的话、不做过激的事。要规范民警在执法中的语言和动作,区分不同执法环境,统一执法语言,统一动作规范,切实做到言行文明、举止得当。要准确把握当前社会心理的变化和执法对象的感受,讲究方式方法,尽可能融法、理、情于一体,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扩大警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执法依据,最大限度地公开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和执法文书,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努力使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努力从网上录入、审批、办理到结案等各个环节实现对民警执法办案的全程监督。要以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为载体,健全完善案件法律审核把关和个案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确保民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四、切实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着力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人民警察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必须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深刻认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特殊重要性,不断增强公安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亲和力,着力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要切实加强对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做党的忠诚卫士。各级公安机关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群众路线教育,使广大民警始终把“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永恒追求,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在实际工作中,必须着眼公安机关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特殊性,坚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严肃警纪、整饬警风,集中整改公安队伍中存在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公安民警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违纪问题,持之以恒地抓好“五条禁令”等从严治警措施的落实,以良好作风和形象扶正祛邪、取信于民。

    要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群众工作是一项基础工作,也是基层民警必须具备的一项基本功。各级公安机关要努力提高广大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千方百计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争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努力做到“三懂四会”,即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要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推动警务前移、警力下沉,让更多的民警走进社区、农村,融入群众,扎根基层。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把对警务工作的评判权真正交给群众,不断提高基层民警做基础工作、为群众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性。要加强和改进公安信访工作,把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作为改进群众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健全完善公安厅局长接访制度,妥善处理重信重访案件,确保定分止争、案结事了。要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让群众感到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要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工作,提高联系沟通的能力。要在公安机关与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营造一种警民互动、有利于公安工作、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舆论环境。加强舆论引导工作总的原则是“及时、主动、准确、统筹”。所谓“及时”,就是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健全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争取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第一时间公布事实真相;所谓“主动”,就是要密切跟踪、深入研判舆情发展走向,准确把握媒体需求和受众心理,有针对性地主动发布正确信息,加强正面引导;所谓“准确”,就是要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数字说话,以正视听,消除不实传闻;所谓“统筹”,就是要统筹考虑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网上网下两个阵地,综合判断各种复杂因素,权衡利弊,特别是在一些重大、敏感、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上,注意把握好分寸,掌握好尺度。

    要进一步规范各类非警务活动,做到合理用警。要从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入手,严格界定警务活动与非警务活动的界限,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出警有据,对必须动用警力的非警务活动,在行为上进行规范。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要明确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是维护现场秩序,化解矛盾,制止过激行为,防止局势失控。工作中,必须讲究政策、讲究策略、讲究方法,坚持“三个慎用”(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坚决防止因用警不当、定位不准、处置不妥而激化矛盾,坚决防止发生流血伤亡事件。要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凡调用警力参与重大非警务活动的,必须逐级上报、严格审批;情况特别紧急,不及时果断采取措施难以有效控制事态时,要边出警、边处置、边报告。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

    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三基”工程建设的战略举措,也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发展进步的强大动力。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不懈、扎扎实实地把打基础、管长远、利全局的事情抓紧抓好,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