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研讨健全惩防腐败体系
来源:中国税务报 更新时间:2014-05-30

近日,全国国税、地税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培训研讨班分别在哈尔滨市和苏州市举办。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贺邦靖在两个班上作了动员讲话。

  会上,大家交流了各地学习贯彻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的总体情况,对税务系统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形成了基本共识。大家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服从、服务于税收工作大局。必须坚持与税收制度、征管体制、内部管理机制和信息化建设等税收体制机制相适应。要深入贯彻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税收政策法规的制定、税收征管体制机制建设和税务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两权”运行的全过程之中的工作方针。

  在动员讲话中,贺邦靖对税务系统构建惩防腐败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她指出,要认真落实《实施意见》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真正落实责任,党组书记负总责,纪检组长按照责任分工具体抓,各级税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抓好学习宣传。要把《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作为当前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作为各级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课教育、机关和干部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类培训班的必设课程。要创新教育手段,扩大学习宣传的覆盖面,真正在税务系统掀起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的新高潮。

  二是抓好制度整合。要抓紧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抓好落实。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各部门的意见,拓宽群众参与制度建设的渠道,积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形成广泛的群众基础,以保证制度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真正做到切实可行、管用有效。

  三是抓好监督工作的基础建设。要研究确定落实《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工作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标准以及责任单位和人员,列出时间进度表。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办法,今年要突出抓好监督机制的落实,特别是要加强对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尽快拿出一套可行的办法。同时要制定对行政管理权和税务执法权监督的办法。要重视抓好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把完善信息化监督手段作为加强监督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

  四是抓好督促检查。要时刻掌握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贯彻落实情况,强化督查督办,形成经常的形势调研和分析机制,以及情况的反馈报告和通报机制。

  五是抓好自身建设。要适应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提出的新要求,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加快人才库建设,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协助党组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提高通过制度创新预防腐败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提高保障和促进税收工作顺利开展的能力。

  贺邦靖还指出,要适应统一管理的要求,抓紧对加强国税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及干部管理进行调研。

  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郭奉滨就今年后几个月的主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