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电子政务

信息化

电子商务

计算机安全

政府采购

解决方案

成功案例

资料库

企业动态

公务员

公文写作

学习园地

会展

培训

  没有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电子政务网 >> 公文写作 >> 规章制度 >> 文章正文


长途电话管理办法

2007-4-27 14:09:06  文章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第一条 为使电话的使用能发挥最大效力,并节省成本,特拟本办法。
  第二条 电话的管理由管理部总筹负责。使用则由各单位主管负责督导与控制。第三条 电话使用须知:
  (一)辖区内的洽公。
  (二)时间以三分钟为限,自我控制。
  (三)注意礼节,长话短说,简洁扼要,以免耗时又占线。
  (四)使用前应对讨论、商洽事情稍加构思或略作记录。
  第四条 长途电话使用须知:
  (一)各办公场所应备置长途电话记录表,并记录使用人、受话人、起讫时间、联络事项及交涉结果。本表每月转管理部呈总经理核阅。
  (二)长途电话限所长以上人员挂拨。
  (三)一般人员需挂用长途电话时需先经所长以上人员批准(无所长者由该单位主管核准)。
  (四)禁止挂用私人长途电话。
  (五)违反长途电话使用电话需知,或控制表未记载,或记载不实者,一律作记过处分。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载入中…
    普通文章 第十八届全国信息保密学术会…
    普通文章 2008年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展览…
    普通文章 2008第五届中国(上海)国际…
    普通文章 国际信息通信应用及高新技术…
    普通文章 2008年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应用…
    普通文章 第十一届中国国际智能卡博览…
    普通文章 国家金卡工程应用成果报告会
    普通文章 2008年中国(西安)国际计算…
    普通文章 GITEX2008沙特阿拉伯国际通讯…
    普通文章 第十一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
    普通文章 中欧农村信息化合作大会
    普通文章 2008中国电子政务论坛
    普通文章 2008年春季(第71届)全国电子…
    普通文章 迎奥运 保安全—2008年信息网…
    普通文章 第三届中国中小企业电子商务…
    普通文章 印度国际通讯博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