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电子政务

信息化

电子商务

计算机安全

政府采购

解决方案

成功案例

资料库

企业动态

公务员

公文写作

学习园地

会展

培训

  没有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电子政务网 >> 公务员 >> 公务女性 >> 文章正文


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2007-8-2 17:01:32  文章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载入中…
    普通文章 ISEC国际仿真工业展览会
    普通文章 2008中国(深圳)国际卡业博…
    普通文章 国际高速公路信息化建设展览…
    普通文章 第十八届全国信息保密学术会…
    普通文章 2008年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展览…
    普通文章 2008第五届中国(上海)国际…
    普通文章 国际信息通信应用及高新技术…
    普通文章 2008年中国国际信息通信应用…
    普通文章 2008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
    普通文章 第十一届中国国际智能卡博览…
    普通文章 国家金卡工程15周年纪念活动
    普通文章 国家金卡工程应用成果报告会
    普通文章 第二届中国政府网站国际化程…
    普通文章 第三届中国制造业MES应用年会
    普通文章 亚太地区城市信息化论坛第七…
    普通文章 辛仁周: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