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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除拦路“虎” 信息难公开

2008-5-11 14:17:24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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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少人认为这开启了我国信息公开新时代的序幕,并将改变我们对信息问题的传统看法,使信息公开成为法律必须的做法,而不再是偶尔为之的事情。

  然而,信息长期为政府所垄断的现状,注定了信息公开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就有所突破。从以下两件事上多少可以窥出几分。一件事是说湖南汝城县的5位市民5月5日将汝城县政府告上了法庭,因为他们在向县政府申请公开有关政府部门的调查材料遭到了拒绝,理由是材料是供领导决策参考的,不属于公开的范畴;另一件事是说浙江宁波的律师袁裕来2008年以来分别向环保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提出行政复议案,因为不满一些部门为信息公开设置的或隐或显的障碍,比如“只允许手抄,不能复印”、“给你的没意义”、“领导不在”等。

  当然了,现在袁律师大可以像汝城县的5位市民一样,光明正大地将那些不公开信息的部门告上法庭。但法院如何判决这类案例,很值得关注。公民依法将知情的权利抛给了法院,法院能否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以标本式的判决推进政府信息的公开,现在看来还是个疑问。

  巧合的是,就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有关华南虎的消息也再次进入公众的视野。先是神探李昌钰博士在福建作演讲时,谈到华南虎照片时表示:“中国农民PS的水平很高”。接着,又有新闻说,浙江金华市中级法院已裁定,由义乌市法院开庭审理年画虎相关方起诉周正龙与陕西省林业厅宣传中心主任关克的名誉权纠纷案件。

  华南虎事件已经演绎为一起公共事件,这其中卷入了多个行政部门的利益和职责纠纷。然而时至今日,仍然没有哪个部门站出来公开表态,还原事实的真相,任凭那个“PS水平很高”的周正龙继续编造着无人可信的谎言。一张破绽百出的华南虎照片,为何得不到权威部门的信息认定?原因不在于技术上,而正是在于政府信息的公开上。从当初到现在,所谓的权威部门不但没有本着事实、科学的态度揭示真相,反而以对信息的垄断,以权力对认知的干涉,使得真相一度被蒙蔽,甚至被扭曲。

  政府信息公开有多难,看看“华南虎”就可知晓。而政府部门之所以不愿意公开信息,与信息背后的权力、垄断信息的利益有关。在很多官员眼中,政府信息就是权力的象征,而权力是不能与民众分享的,所以就有了信息是“供领导决策参考”,要“领导签字才能公开”的托辞。很显然,这种思维还停留在管制型政府的水平上,根本不符合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变。

  此外,舍不得丢弃垄断信息所带来的利益,也是妨碍信息公开的阻力之一。政府信息通常代表着一种公共资源,而公共资源的分配则往往能变现为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所谓权力一隐秘,腐败就产生;同理,信息一隐秘,私利就产生。

  如同上市公司要披露信息一样,立法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化,它意味着信息公开将成为政府的一项义务。如何公开?不妨从“华南虎”开始。

  ( 作者: 李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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