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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统计系统信息化规划

2008-6-19 9:02:31  文章来源:国家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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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信息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计现代化建设的核心。统计信息化建设是关系到统计改革发展全局的战略举措,是当前和今后统计部门的一项长期战略性任务。

  根据《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十一五"国家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的部署,为指导全省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现状

  "十五"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国家统计局指导下,经过全省统计部门的不懈努力,我省各级统计部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一方面加强了以网络建设为主要特征的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另一方面加强了信息技术应用,以应用促建设,统计信息化基础设施已初具规模,信息技术应用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信息化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一)信息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统计工作网络化的基础初步形成。我省统计系统已建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骨干网络平台,县乡联网稳步推进,奠定了统计工作网络化的基础。省市之间的11条线路全部采用2M+2M数字电路,其中一条用于数据网络,一条用于音、视频网络。市县之间的172条线路中有54条专线、71条VPN线路、15条政务网线路、32条其它线路。县乡之间的联网正在稳步推进,有的市已经全部连通。省和部分市建立了网络管理系统、入侵检测系统,安装了防火墙。全系统部署了网络防病毒系统。

  统计信息化设备配备明显改善。设备配备统计信息系统的核心设备能力有所改善,基层统计调查部门的设备配备有了明显改观。目前省级共有小型机服务器3台、存贮系统1套(裸容量为3T)、微机服务器21台、微机和笔记本411台,市级共有微机服务器63台、微机和笔记本1224台,县级共有微机服务器92台、微机和笔记本2355台。

  (二)信息技术应用步伐加快

  大型普查和调查的数据处理模式逐步改变。"十五"期间完成了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首次经济普查以及投入产出调查、三产清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首次经济普查全面采用网络版软件进行了网络模式的数据处理,数据处理工作方式逐步改变。

  常规统计报表的数据采集、处理和应用等方面的能力继续提高。国家部署的常规统计报表在省级全部进行二次开发,既符合河北实际,又保证基层统计部门的软件规范一致。工业、房地产、贸易统计网上直报逐步扩大范围,有的市开展了全部专业统计的网上直报。全省积极推进软件规范化工作,基层统计部门的软件多乱现象明显改观。

  统计信息网站的作用日渐重要。建设了河北省统计局因特网网站(外网网站),注册了域名并开启了域名服务,外网网站逐渐成为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重要窗口。各级统计信息内部网站日益完善,已逐步成为各级统计部门信息交流的重要平台。信息发布的规程日趋规范,通过网络发布的统计信息在数量上、质量上和及时性方面有了明显提高。

  网络应用范围进一步拓宽。省、市和大部分县区之间开通了内部网络(IP)电话。国家-省之间的视频会议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

  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统计信息化应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对统计和信息技术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五"以来,全省各级统计部门采取以项目促培训的方式,通过各种普查、常规报表、直报的技术培训,举办了大量的内部培训班,培训了一大批技术人员。省、市、县具备了一批适应在网络环境下进行业务处理的统计和信息技术复合型人才。到2005年底,全省数据处理人员2836人、应用技术人员324人,合计占在岗职工人数的57.7%。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十五"以来的信息化建设,我省的统计信息化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是,与统计改革和发展的需求、与先进省份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依然滞后于应用需求。主要表现在,网络结构和能力还不适应统计工作网络化的要求,网络没有完全延伸到最基层的乡镇统计部门,主干网络的带宽不足;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脆弱,没有建立覆盖各级统计部门的网络管理和安全系统,没有建立灾备系统;核心设备能力不足,基层统计部门的信息化装备水平较低,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限制了新业务的开展;数据库建设与数据处理和数据应用脱节,没有形成完整的统计数据库体系。

  信息技术应用层次比较低。统计软件应用秩序较乱,信息资源缺乏管理整合,没有形成统计数据资源的采集、处理、管理、服务的有效机制;网上直报等数据处理模式未能广泛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缓慢、网站运行和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统计信息化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统计信息化建设起步早、发展慢。2006年省市县三级的信息化专项资金支出总额共计645.0万元,其中省级101.6万元、市级222.2万元、县级321.2万元。专项资金支出中用于设备购置的459.0万元,占71.16%。软件购置与开发应用、人员培训、运行及维护费用与实际工作需要存在较大差距。

  信息技术人才短缺,不能适应统计信息化的发展要求。2005年底,全省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员324人,占全部在岗人数的5.90%,与全国平均水平(11.35%)有较大差距。在全省应用技术人员中,技术管理人员115人、软件开发12人、系统网络29人、硬件维修18人,系统网络、应用开发人员明显不足,结构不合理。2006年全省信息化专项资金支出中,用于人员培训的仅18万元,制约了信息技术人员的培养和素质提高。

  二、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目标

  河北省统计系统"十一五"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目标,通过大力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改造传统的统计工作方式,以信息化推动统计体制、制度方法的改革创新,促进统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提升统计工作现代化整体水平,为全省统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河北省统计系统"十一五"信息化建设要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计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协调一致、精简高效地进行统计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和应用管理,并根据具体情况协同实施,保证统计信息系统的高度一致性。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统筹协调统计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地方电子政务建设,避免重复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还要与统计工作管理体制的改革协同配套,相互促进和发展。

  2.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提高。以统计改革的需求确定信息化建设的方向和重点,积极推广现代信息技术,促进统计体制、制度方法的改革创新,推进统计工作的现代化。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推动统计业务流程的规范和应用方面的标准和规范。并以此推动资源整合,促进统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升统计工作水平,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3.务求实效、安全可靠。网络平台、应用系统和数据资源的建设,要始终把成本、效益作为重要的尺度,稳步推进,务求实效。要建设必要的管理平台、灾备设施,要建立健全安全保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统计信息系统和统计信息资源的安全。

  4.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突出抓好县乡联网和乡级应用、网络直报和数据处理平台、省市视频系统等重点项目,全面提升全省的统计信息化水平。

  "十一五"期间,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规范统计报表体系、统计信息标准、统计业务流程,实现统计信息资源的标准化,建立健全一个面向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工作者、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统计信息系统,实现统计工作网络化,推动并促进统计事业的改革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分项建设目标:

  --实现统计信息资源的标准化。规范统计设计和数据处理,实现针对不同调查对象类别的统一的统计报表体系,实现统计指标与分类编码规则和编码体系、统计数据交换接口的规范,实现统计调查数据处理、统计应用软件功能与软件开发的规范,实现网络接入与运行维护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的规范。通过统计业务和数据处理的规范化,从源头上消除业务壁垒和信息孤岛,保证统计数据中心、统计数据库应用系统的建设维护,保证微观、中观与宏观数据的一致性。

  --实现统计工作网络化。加强基层基础统计工作,逐步解决困扰基层基础统计工作的相关问题。大力推动统计电子报表的应用,实现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发布、管理、挖掘全过程的网络化,为调查对象提供方便的数据报送渠道,为各级统计部门提供统一的业务工作平台,为各级政府提供高效的决策支持,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统计信息服务。

  --完成统计信息化工程建设。到2010年前后,重点建立起统计系统网络和统计数据库体系两个基础设施,整合好统计业务和统计办公两个工作平台,建设好安全保障系统,初步建成一个完整的统计信息化系统。

  三、重点建设任务

  "十一五"期间,河北省统计系统信息化的重点建设任务是:建设两个基础设施(统计系统网络和统计数据库体系)、两个平台(统计业务和统计办公)和一个安全保障系统(简称"221"工程)。

  (一)建立完整的统计系统网络

  坚持建设、整合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建立起结构合理、覆盖面广、安全可靠,支持多种网络应用的统计系统信息网络。

  完善网络基础设施。重点推进县乡联网,使统计信息网络延伸到乡级统计部门,支持基层统计部门的应用。与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保障安全。主干网络提高带宽,省到市的带宽达到4-10M,市到县的平均带宽不低于2M,县乡联网有效带宽不低于0.5M。在安全的基础上可提供移动通讯、VPN等接入方式。最终达到各级统计部门的工作人员能够使用专线或宽带安全上网。

  进一步扩大网络多媒体应用。更广泛地支持网络电话、网络电视、视频会议、会议转播等各种应用。继续推广建设县区级统计部门的网络电话,连通系统内的所有县区统计部门。建设省市内部网络电视系统,提供收听、收看电视新闻的网络环境。建设省市视频会议系统,提供高效的会议、培训环境,节约会议和培训经费。建设统计系统内部会议转播系统,向各级统计部门实况转播统计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

  提高网络运行质量。到2010年,统计系统网络要实现省级网络无故障运行率(按统计工作日计算)不低于99%,市级应不低于98%,县级应不低于95%。

  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安排:县乡联网率2008年达到70%,2009年90%,2010年基本实现全省县乡联网。省市级主干网的扩容于2008年完成,市县乡级于2010年完成。省市间视频会议建设2008年进行。

  (二)着手建立统计数据库体系

  统计数据库体系的建设首先要实现统计应用软件以数据库系统为基础,在此基础上建立面向统计业务、宏观决策和公共服务,紧密结合数据处理和数据应用,由相关主题数据库和综合数据库构成的统计数据库体系。

  建立省级统计元数据库和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设计管理与制度方法元数据库涵盖各级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报表、统计指标、统计分类标准、统计填报目录和统计法规性文件等调查制度。在统计信息资源规划的基础上,建立元数据库。以元数据库为基础,在相关管理系统支持下,满足规范化统计报表、指标、编码等内容的设计、审定和布置工作。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内容更新交换机制,特别是通过与工商、税务、质检、编办、民政等部门的基本单位(企业)基础信息库互联,实现关键属性信息的及时交换。

  建设综合性和主题数据库。省级要建立3-5个综合性和主题统计数据库,大型普查在数据处理完成后要建成主题数据库。市级统计部门要根据需要与可能,至少建立2-3个综合性或主题统计数据库,服务于党政领导机关和社会公众。县级统计部门的数据库可以建立在市级,也可以独立建立1-2个综合性或主题统计数据库。

  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数据库系统建设,2009年结合第二次经济普查和统一平台软件建设,所有普查软件、统一平台软件要以数据库系统为基础;到2010年,基本实现所有统计软件以数据库系统为基础。基本单位名录库2008年初步建成,于2009年完善运行机制。省级统计元数据库在信息资源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于2010年前开始建设。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库于2008年建成。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库2009年开始建设,2010年完成。

  (三)整合统一的统计业务平台

  数据采集和处理是统计的核心业务,逐步实现统计核心业务网络化处理,在此基础上推广统计分析和辅助决策支持系统,进行统计数据的深层开发利用。

  建设数据采集和处理核心业务平台。大力推广国家统一的数据处理、网络直报平台软件,逐步整合、建立一个统一的统计业务工作平台,为调查对象的数据直报提供服务,实现省、市、县、乡使用统一的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在同一个平台上完成常规统计报表、普查、直报和抽样调查的数据处理,实现数据格式的规范和统一,为实现制度设计、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发布的一条龙作业奠定基础。在统计报表规范化工作基础上,市、县级统计部门统计报表网络化报送、传输比率应达到100%;乡级统计调查部门,统计报表网络化报送、传输比率也应达到80%以上。其中,通过因特网和安全认证方式进行的统计电子报表网上直报应用,在有条件的市、县区应达到较高比例。

  推广统计分析和辅助决策支持系统。依托统计业务工作平台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推广统计分析和辅助决策支持系统的应用。建立包括多元统计分析、时间序列、数据挖掘等方法以及图形分析工具和多种应用模型在内的辅助决策支持系统,按不同需求对统计数据进行多目标、多角度、深层次的加工、分析和展示,对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态势进行分析预测。

  进一步加强信息化设备配备。集中力量建立省级数据处理中心,提高核心设备能力,以适应数据集中和应用集中。根据统计工作岗位需要,制定设备配备标准,设备配备要综合考虑性能、价格、能耗等各项指标。通过各级的共同努力,使省市县统计部门每个业务人员至少配备一台主流配置的个人计算机,乡级统计部门配备1-3台主流配置计算机。

  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安排:统一平台软件的推广应用,2009年结合第二次经济普查和2008年年报在重点专业推广,2010年基本实现所有专业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平台软件。网络直报,2008年重点专业试点,2010年基本实现重点专业使用统一的平台软件进行网络直报。统计分析和辅助决策支持系统的推广应用,2008年进行试点,2009年在部分专业推广,2010年全面推广应用。

  (四)完善现代化的统计办公平台

  统计办公平台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统计信息门户网站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是机关内部的办公平台和信息交流平台;统计信息内部网站是统计系统内部信息交流的平台;门户网站是统计工作和统计信息的发布平台,是为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重要窗口。

  推广应用统计办公自动化系统。继续推广应用国家统计局统一的办公自动化系统,规范公文流转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在网络的支持下,可以进行异地和移动办公。

  实施统计信息门户网站系统的升级改造。根据统计工作实践,通过采编发系统建设,结合办公自动化系统,规范信息上网机制,结合数据采集和处理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规范统计数据上网机制,使统计信息门户网站系统成为板块内容丰富、功能模块完整、管理功能完善、人机界面友好,支持统计业务、政务管理、公共服务,具有标准架构和规范的统计门户网站。

  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安排:统计信息门户网站系统的升级改造,2008年基本完成。推广应用统计办公自动化系统,2008年继续推广,2010年基本实现网上公文流转。

  (五)构筑可靠的安全保障系统

  安全保障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各级网络管理系统、防病毒系统和网络防火墙,省和各市建立入侵监测系统,省级建设漏洞扫描系统、补丁分发系统。各级要逐步建立健全系统、网络、应用审计体系,记录整个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省级建立存储管理、备份系统、异地冗灾系统和专用机房设施,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

  安全保障系统的制度管理建设。建立健全系统和网络管理保障机制和应急预案,保证主干网络的畅通,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严格遵循国家有关安全保密法律法规、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统一的系统安全、信息安全的风险评估、等级保护等管理机制,细化安全域划分,完善相关的管理办法、安全标准、系统和人员保证。

  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安排:网络管理系统、防病毒系统和网络防火墙,省市两级于2008年底前全部建立,2009年实现整个统计系统网络可管理、可监控。省级漏洞扫描系统、补丁分发系统,2008年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统计部门要提高对统计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快信息化建设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化与统计的融合是提高统计生产力水平的需要,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需要,也是改进统计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的需要。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对推进统计改革发展,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统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统计信息化的发展方向、建设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加强对基层单位和部门统计信息化建设相关业务的指导和协调。建立健全领导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对本地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明确信息化建设工作部门,具体负责落实执行本地区信息化建设规划,实施信息化建设工程。

  (二)健全管理机制,强化技术支持

  要完善统计信息化管理体制,制定、修订有关统计信息化的规章制度,推进统计信息化进程,保障统计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的开发、运行和管理。建立健全技术管理制度和执行监管机制,对统计信息化开发建设项目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实行全过程的有效监管。要对统计信息化发展建设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评估,建立一种反馈激励的持续机制。

  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统计部门的技术支持,保障统计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实行分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一级指导一级,督促信息化建设任务的落实,保证信息系统的统一规范。要依托网络系统,采用远程协助等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技术支持,要建立网上技术论坛,开展多方位、多层次技术交流,构筑完善的技术指导网络。

  (三)积极落实资金,保障重点任务

  多渠道集资仍然是统计信息化建设资金筹措的主要策略。各级统计部门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对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将其纳入本地区信息化重点规划项目之中,加大投入。要规范相关科目,努力将统计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费用、信息化知识培训费用纳入各级统计事业费预算。

  凡由国家和省统一规划和投资进行的分布式系统建设重点任务,各级地方均应进行同步配套。上级统计部门对贫困地区的统计信息化建设项目,视财力给予必要的补助。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统计部门的信息化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市级以上各级政府统计部门都要成立信息化管理机构,省级配备不少于15名专职技术人员,市级一般配备不少于3-5名专职技术人员;县级应有1-2名专人专岗负责统计信息网络和应用平台的管理支持;乡级要有1-2名人员负责统计信息网络和应用平台的管理。各级要建立和完善统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工作基本流程,并检查考核实际执行情况。

  制定统计信息技术培训规划、考核标准和在职培训制度,为统计工作的改革发展和信息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信息技术培训考核成绩逐步纳入晋升行政和技术职务的重要条件。要重视人才培养,增加培训经费。

  省、市、县各级政府统计部门的工作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一周的脱产信息技术培训,统计业务骨干每年参加不少于二周的脱产信息技术培训,并结合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要求进行考核;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三周的脱产技术培训,每三年还应参加一次不少于四周的专业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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