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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

2008-7-9 16:20:47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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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加强政府廉政建设是提高政府系统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保证,是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迫切需要。根据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现就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政府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优化经济结构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落实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政风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对保留审批项目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继续完善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实行相对集中办公、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和重点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强化部门对窗口授权力度,切实让窗口既能受理又能办理,提高服务的便利性、高效性和践诺性。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项目动态管理机制。要继续完善电子监控系统,对行政审批全过程进行无间隙监控,增强行政审批的约束力,促进窗口工作人员廉洁高效和行为规范;建立和完善办件服务综合评价系统,让每个办件都能全程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窗口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和推进网上审批和信息资源共享,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电子化水平。

    2.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绩效评价“四权”分离操作、权力制衡、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加快预算监督、预算评价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零基预算、综合预算、复式预算和绩效预算,尽快建立起涵盖经常性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债务预算等政府公共预算体系。逐步扩大群众对财政预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实行预算编制项目公示、资金评审、专家论证、社会听证制度,实现预算内容定期、定例向社会公布。广泛应用现代技术手段,整合政府公共信息资源,健全完善对财政运行情况的全程跟踪、反馈、监督、评价机制。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市级公务卡改革试点,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实施依法监管。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遵循行政监管与市场服务相分离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模式,瞄准“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管”的总体目标,建立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3.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核准备案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对鼓励类项目以及能形成一般性竞争的项目全部实行网上备案制,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全面实行核准制。全面总结代建制试点的经验教训,修订完善代建制管理办法,逐步推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根据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焦作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协同配合,规范投资秩序,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建立5000万元以上重大投资项目公告制度。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后评价制度,重点对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和下年度政府资金安排挂钩。

    4.完善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5.健全对行政权力监督的体制、机制。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在重点落实“三重一大”监督管理、财务“联签会审”等十项制度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决策的基本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专家咨询、集体决策、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确保科学民主决策。要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通过多种形式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增强群众参与度,接受群众监督。涉及重大财政支出的决策,必须进行充分评估论证,集体研究决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价、反馈纠偏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要主动接受同级人大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制定出台《焦作市行政机关首长问责暂行规定》和绩效评估管理制度,要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的重点,对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种施政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等行为。审计机关要继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资金等涉及民生领域公共资金的审计。

    6.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强化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实现因事设岗、由岗赋权、权责相当、以责约权的权力运行目标,使每一项行政执法行为的运行过程处于明晰、公开的状态中,及时发现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减少人为原因的执法过错,促进行政管理效能的提高。要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责任机制和首长问责制,认真执行《焦作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焦作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公示暂行办法》、《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执法依据和责任分解的通知》和《焦作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办理程序规定》,促进政府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文明执法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依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规定实施责任追究。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大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的力度,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料数据库的充实和管理,畅通人民群众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的渠道。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案卷评查,规范和指导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有计划地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

    (二)加强廉政勤政建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1.认真解决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信用卡等支付凭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违规集资建房和超标准多占住房,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或以借为名占用他人汽车,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和其他委托理财等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坚决制止在项目审批、资金分配中以权谋私的行为,在举办会议、公务活动中奢侈浪费和套取资金的行为,逢年过节或到基层调研时收取财物的行为。开展效能监察,建立健全投诉受理机制,纠正和查处严重影响行政效能的行为。

    2.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加强对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禁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行为,积极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做好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和收费行为,认真治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的落实。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涉农乱收费问题开展综合治理,完成对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的清理,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切实做好维护农民利益工作。要继续坚决纠正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安全生产、水库移民、涉法诉讼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查处矿产资源整合、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继续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巩固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深入扎实地开展“车行焦作无‘三乱’,规范执法百日赛”、“争创优质执法队(站),争当优秀服务标兵”等活动,进一步规范涉路部门执法行为,严肃查处公路“三乱”案件。严格清理规范,坚决纠正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资金的安全,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持纠建并举,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规范民主评议工作,办好政风行风热线,改进评议方式,注重评议结果运用。

    3.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推进商业贿赂工作必须坚持“两手抓”,既要进一步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又要加快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权钱交易、商业贿赂案件,要集中力量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索贿受贿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以及以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制为保障,以培育经营主体良好的信用为重点,与政务公开和推行电子政务等项工作相结合,与深化国有企业、垄断行业改革和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工作相促进,逐步形成分工明确、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监管有力的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有效规范市场行为,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4.继续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强劲势头。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中心环节,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前提和保证。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严惩不怠,要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要以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非法批地批矿、低价出让土地和矿产资源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要坚决查处失职渎职方面的案件,对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失职渎职问题,要坚决追究责任并查处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要继续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对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金融机构领导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案件,要依法严肃查办,绝不姑息,治理商业贿赂既要惩处受贿行为,又要惩处行贿行为,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要依法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赃款脏物追缴和缉捕追讨力度,绝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占到便宜。

    5.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新上项目,本着方便企业发展、加快项目进度的原则,想方设法靠前服务。要牢固树立效能革命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思想,大力开展“三整治一测评”活动,全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整治重大项目施工环境,解决“封堵断盗”问题。重点解决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工程、阻止施工等问题;坚持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企业责任制,围绕重大在建项目和重点工程,协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实施重点监控,深入开展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治理。要整治公务员不良行为,解决执行不力问题。以加强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为抓手,集中整治直接服务于群众的行政“窗口”、执法部门公务人员的行为,把公务员遵守行为规范的情况作为考核、奖惩、职务升降、辞退的重要依据。要整治垄断性中介服务,解决管理混乱问题。重点整治具有一定强制性、垄断性的中介服务组织存在的官办与民办不分、政府与中介不分、赢利与非赢利不分以及乱收费、强制收费、价格欺诈问题,尤其要加强对自愿有偿及垄断性中介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垄断性中介服务组织进行规范化整治,加强中介服务价格的监管工作。要开展经济发展环境测评,解决隐性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深入开展“百家企业评议部分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务员”活动;建设经济发展环境监控网络,在市、县两级选择100家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企业作为效能和经济环境监测点,对政府职能部门、涉企执法和服务单位履行职责、服务质量和效能情况实施有效监督。通过开展“三整治一测评”,树立一批好典型,曝光一批人和事,形成一个好环境,引进一批好项目,解决一批热点难点问题,使效能革命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三)大力加强政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1.巩固“十种心态”主题教育活动成果。要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政风建设实际,将主题教育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切实以“以进取心对待事业、以责任心对待工作、以热爱心对待集体、以淡泊心对待名利、以平常心对待得失、以律己心对待自我、以宽容心对待同志、以自信心对待困难、以关爱心对待弱者、以和睦心对待家庭”的良好心态,树立起自身的价值取向,确保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得到巩固提高。要通过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促进机关公务人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宗旨意识进一步牢固、道德修养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以良好的政风、真抓实干的作风和实实在在的业绩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严格控制公务消费。要牢记“两个务必”,认真执行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遵守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规范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业的公务消费,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控制会议、差旅和公务用车等支出;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接待行为,制止铺张浪费,积极探索公务接待社会化有效途径,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并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财政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在行政事业单位(试点)推广使用公务卡结算方式,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要加强对公务出访的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出访,从严控制领导干部出国规模、在外停留时间、出访国家数量,坚决刹住以公务为名公款境外旅游等不正之风。

    3.着力解决文风会风问题。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控制会议规模和会议次数,节约会议开支,注重会议实效。提倡少开会、开短会,不讲空话、套话。各类文件要力求简明扼要,符合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坚决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和事务性活动,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多解决一些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和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

    4.治理纠正违规修建楼堂馆所。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要求,畅通信访举报和新闻媒体监督渠道,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治理整改自查和复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对在清理纠正中隐瞒不报、弄虚作假和继续违反规定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及违规装修办公用房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规模、占地面积、装修及设备标准、项目工程造价和资金来源。现有办公楼已经达到标准的,一律不准改扩建或购买办公楼。对确需新建、改扩建和加固改造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要严格报批,严禁未经批准开工建设。发改、财政、建设部门和监察、审计机关要逐步健全完善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备案制度,建立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长效机制,杜绝先建后批、越权审批、擅自突破工程概算、超标装修、违规挪用挤占资金等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同经济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突出“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抓好本地、本部门的廉政建设。各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主动担负责任,细化目标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

    (二)充分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政勤政表率作用。各级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一定要在廉政方面作出表率,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做到两袖清风,一尘不染,要求下级机关和工作人员做到的,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做到,要求下级机关和工作人员禁止做的,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首先不做。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加强调查研究,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勤奋工作,为推动我市政府廉政工作和各项工作做出新贡献。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与改革和制度建设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能,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审计机关要强化对财政收支、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责令纠正。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专门机关的依法监督,自觉规范施政行为,以廉政勤政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新焦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八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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